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2月18日正式向社会发布《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国民旅游休闲发展目标: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城乡居民旅游休闲消费水平大幅增长,国民旅游休闲质量显著提高,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国民旅游休闲体系基本建成。
解决了“有钱”、“有闲”的问题之后,我国旅游业开始全面增长,进入大众化发展的新阶段。据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祝善忠介绍,几个标志性的数字可以充分说明这一点:2012年,我们已经形成了近30亿人次的国内旅游市场规模,位居世界第一;出境旅游人数已超过8000万人次,中国成为全球第三大出境旅游客源国,中国出境旅游对世界旅游市场的贡献率超过7%;入境过夜旅游人数2012年已达到5772万人次,继续位居世界第三。
鼓励引导职工灵活安排休假时间
在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方面,《纲要》提出,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完善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的休假保障措施;加强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在改善国民旅游休闲环境方面,《纲要》提出,稳定城市休闲公园等游览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并逐步实行低票价;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
在推进国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纲要》提出,发展家庭旅馆和面向老年人和青年学生的经济型酒店,支持汽车旅馆、自驾车房车营地、邮轮游艇码头等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
在加强国民旅游休闲产品开发与活动组织方面,《纲要》提出,鼓励开展城市周边乡村度假,积极发展自行车旅游、自驾车旅游、体育健身旅游、医疗养生旅游、温泉冰雪旅游、邮轮游艇旅游等旅游休闲产品。
在完善国民旅游休闲公共服务方面,《纲要》提出,加强旅游休闲服务信息披露和旅游休闲目的地安全风险信息提示。
在提升国民旅游休闲服务质量方面,《纲要》要求,加强跨行业、跨地区、多渠道的沟通和协调,打击欺客宰客、价格欺诈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等。
纲要还指出,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共同推动国民旅游休闲活动开展。此外,要加强规划指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监督管理,把国民旅游休闲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旅游休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基本落实带薪年休假还要7年,折射出现实困难
此次《纲要》重点强化了推动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有关内容,并首次明确提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并为实现这一目标提出,要加强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职工休息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援助。
但有关专家也指出:2020年基本落实带薪年休假,还要7年,折射出现实困难。
尽管带薪休假作为法定制度,早在1994年就被写入《劳动法》;尽管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至今已经期满5年,但对很多人来说,带薪休假仍然只是镜花水月。
全国总工会去年6月进行的一项有关职工队伍状况的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在城镇职工中,47.8%的人按规定享受了“带薪休假”,8.2%的人享受了“带薪休假”,但没有达到规定天数,44.1%的人没有享受“带薪休假”;在农民工中,41.2%的人按规定享受了“带薪休假”,8.9%的人享受了“带薪休假”,但没有达到规定天数,49.9%的人没有享受“带薪休假”。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所做的一项调查也显示,50.4%的人直言所在单位一直没有实行带薪休假。
带薪休假落实难,原因很多,例如:作为强势一方的用人单位,“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劳动者因担心丢饭碗而不敢要求休假。特别是在一些私营企业,带薪休假几成空谈。
有关专家提醒:带薪年休假不仅需要时间表,更需要路线图和惩罚机制配套。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政法学院院长杨富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一方面,一些企事业单位领导对于落实“带薪休假”、维护职工合法休息休假权利认识不足;另一方面,国家目前仍缺乏相应法律规定,对于相关行为难以追责。
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吕井海也认为,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在实行计件工资和绩效工资的广大中小企业中,目前落实情况并不好。由于这一制度使得相关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可能同时受到一定影响,因此双方的积极性也都不高。政府也很难硬性要求那些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必须给予职工休假期间和工作时完全同等的工资。因此,制定更严厉而且细致的处罚措施,实施手段更强硬的检查措施,进一步畅通职工举报途径,将是今后有关部门加强落实国务院新规定的主要举措。
他建议,我国应进一步修订劳动法,并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提高到法律高度,对于其落实会有更大的帮助。(本报记者 刘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