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银行爆炸案主犯王海剑被执行死刑

2013年03月01日17:16  新华网
视频加载中,请稍候...
 

  新华网武汉3月1日电(记者 李劲峰 徐海波)记者1日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武汉“12·1”特大银行爆炸案主犯王海剑因实施爆炸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1日上午被武汉市中院依法执行死刑。

  法院查明,王海剑从2010年10月起开始通过网络、书籍自学制造爆炸物,并购买浓硝酸等原料非法制造爆炸物。从2011年5月起,王海剑便伙同两名共犯企图在银行炸毁运钞车抢劫钱箱。

  2011年12月1日,王海剑携带自制爆炸物藏匿在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建设银行关山一路支行门前,见到银行职员提着钱箱走出银行准备送上运钞车时,按下遥控装置开关引爆爆炸物。因无法实施抢劫,王海剑便骑摩托车逃离现场。爆炸造成两人死亡,15人受轻伤,附近银行、药店、超市及车辆损失共计价值8万余元。

  此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王海剑制造爆炸物并在公共场所引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爆炸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原标题:武汉银行爆炸案主犯王海剑被执行死刑)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保存  |  打印  |  关闭
  • 新闻中铁隧道逾百名员工打砸抢烧云南村庄
  • 体育欧联-切尔西绝杀惊险晋级 国米总分5-0
  • 娱乐郭晶晶素颜护肚显孕味 霍启刚护航(图)
  • 财经酒鬼酒塑化剂余波未平获省长质量奖遭疑
  • 科技谷歌发布高端触屏笔记本拟与苹果竞争
  • 博客北电艺考明星脸(图) 台湾看病经历(图)
  • 读书揭秘:民国被搅乱的春节吃不上汤圆
  • 教育吐槽90后女生恋爱起步价 你拖后腿了吗?
  • 育儿手掌大早产儿挑战极限已存活11天(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