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森提议立法规定每人必须付钱做公益引争议
本报讯 (记者张丹、武威)日前,全国人大代表、中华慈善总会荣誉副会长周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慈善立法势在必行。他提出,“每个人的工资,必须要有一笔钱进行慈善公益,就像现在纳税一样。”他的说法,遭到了众多慈善界人士的反对,慈善应该自愿,强制性的“慈善”不可取。
周森:按收入征慈善金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中华慈善总会荣誉副会长周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慈善公益事业当中,有不少机构和组织,包括中华慈善总会等相关的组织,有些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大家接受起来还是有一定的障碍。所以,他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期间就提出了慈善要立法。他认为,随着法律体系的形成,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不断升华,法律层面一定要完善,如果慈善不立法,社会主义慈善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不完美的。
随后,周森在解释“慈善立法”的概念时,举例说,“每个人的工资,必须要有一笔钱进行慈善公益,就像现在纳税一样,超过3500元纳多少税,超过5500元纳多少税,要按照法律的程序执行。一个慈善立法可以把慈善事业中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周森透露,目前《慈善法律纲要》已经出来,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希望本届两会能完成立法。
专家:不能强制慈善
“我明确反对慈善纳税。”《凤凰周刊》编委邓飞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慈善应是人们在心理驱动下所做出的善举,是发自人们内心的自觉自愿行动。而人们在做慈善中,也会感受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愉悦。如果将这一彰显善举的行动,变成强制公民不得不做,“慈善”也就不是慈善,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的一部分。
新浪微博事业部社会责任总监贝晓超认为,目前国内的慈善法律法规相对其他国家是非常滞后的。他认为,周森代表肯定是在查阅了一些国外的相关资料后,提出了慈善纳税的想法。但是,国内的环境与国外是不同的,也不能照搬照用。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慈善方面的完善,需要进一步提高公民的道德意识,而不应该让慈善成为法律义务。他解释说,目前很多日常生活水平比较低的市民,本来工资就不多,又如何强制让他们再拿出善款呢?
网友:强制捐款还算是慈善吗?
@陈默:就算是慈善领域立法,要立的也该是规范运作慈善事业的人该要如何管理好社会各界的捐助吧?这种“有权利没义务”的心态,该停止了。
@虚拟科经:“慈善立法每人捐一笔工资做公益”的说法混淆了慈善和税收的概念。如此说来慈善就不是慈善了,走向了相反的方面,这会毁了慈善事业。
@mykim3933:能不能先公布慈善资金的使用情况,让民众信任?只有建立了信任,才会有民众的捐款捐物。如果强扣工资,有抢钱的嫌疑。
(原标题:强扣慈善款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