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专委称贪贿案重刑率连续5年提高

2013年03月07日12:10  央视
最高法专委高憬宏就“宽严相济”等话题,接受《小撒探会》记者撒贝宁专访。 最高法专委高憬宏就“宽严相济”等话题,接受《小撒探会》记者撒贝宁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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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严相济不是法外开恩”——《小撒探会》专访最高法专委高憬宏

  被免刑罚的毒贩

  张伟(化名)今年35岁,是大连市一所小学的教师。他在一次交通事故致残,落下了头痛的毛病。在治疗过程中,张老师结识了李某。后来,李某请张伟帮他代收包裹,张伟心想举手之劳,便答应了。第一次,对方邮过来一双鞋,里面藏有毒品,张伟不知情,将鞋转交给李某。第二次,对方又寄过来一个包裹,这一次,张伟发现了异常,该男子如实告诉他,里面藏有毒品。出于缓解头痛的需要,张伟吸了一点。后张伟害怕出事,要求不要再寄毒品给他,但对方仍旧继续寄毒品。在第四次时,张伟被警方抓获。案发后,一审法官对其适用刑法减轻处罚的条款,判处7年有期徒刑。一审后,张伟提起上诉。二审法官考虑到他没有获利,认罪悔罪表现良好,又是残疾人,且最开始接触毒品是为了缓解身体的疼痛,平时在学校并无不良表现,因此在保留对张伟贩卖毒品罪认定的同时,对其适用刑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条款。

  今年过年前,张伟终于回到家,重新见到了年迈的母亲。但当年与他同案的两名主犯,在一审中被判处了15年和10年的有期徒刑,二审中也被维持原判。同样是涉嫌贩卖毒品,为什么张伟可以被定罪免刑,而同案的另两人却被判了10年以上的重刑呢?据记者了解,全国政法系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两会”期间,《小撒探会》记者撒贝宁也就此话题专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憬宏。

  “宽严相济不是法外开恩”

  高憬宏专委说,毒品犯罪在刑法的规定里是一个重罪,应当从重处罚,因此上述贩毒案主犯被判处10年和15年有期徒刑,是符合刑法第347条规定的。但他同时表示,对于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也可以依法从宽处罚。本案中张伟的犯罪情节、后果和主观恶性都比较轻微,可以根据刑法第37条的规定,对他免予刑事处罚。

  高憬宏介绍说,对这个贩毒案不同被告人的判决,体现了我国实行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因为刑罚除具有惩罚和威慑的作用外,还有对犯罪人矫正的功能。高憬宏表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提出,体现了国家对犯罪治理策略和刑事司法功能的一种与时俱进的认识,是我国司法理念的重要进步。

  《小撒探会》记者撒贝宁问,“宽严相济”会不会变成由法官说了算,甚至成了放纵犯罪的借口?对此高憬宏专委表示,无论“宽”还是“严”都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严,不是越重越好,更不是法外施刑;宽,也不是宽大无边,法外施恩。”

  贪贿案件重刑率连续5年提高

  高憬宏专委特别指出,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老百姓深恶痛绝的贪污贿赂、渎职失职等职务犯罪,“应当依法从严惩处”。据最高法提供的数据,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已经连续五年提高,从2007年的17.58%提高到了去年的22.91%,非监禁刑率从48.75%降至38.08%。

  高憬宏专委介绍说,除了贪贿案件,严重刑事犯罪也是“严”的对象,判决的重刑率比全部犯罪的总重刑率高出15.51个百分点,其中,故意杀人罪和绑架罪的重刑率分别达到了82.02%和76.33%。在“从严”的威慑下,严重刑事犯罪的发案率逐年下降,群众的安全感已经达到了85.79%,“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的惩罚效果是好的”。

  采访最后,高憬宏专委再次强调,如何执行好、贯彻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让刑罚发挥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对法官是一个更高的要求。高憬宏还写下了他在2013年的民生主张:希望让人民群众沐浴在公平正义、和谐友爱的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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