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近8成个人信息泄露是所有者内部作案

2013年03月08日02:19  重庆时报

  “下飞机一打开手机,第一条短信竟然是‘买房吗?便宜地段好!’”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黄泽民对垃圾短信苦不堪言。网络时代,公民信息泄露问题不断,钓鱼、诈骗时有发生。信息安全由谁来保护?怎样保护?许多机构没建立保护隐私机制

  黄泽民说:“个人信息本身所具有的巨大商业价值,使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驱动下,采取种种手段非法获取、买卖,并且形成了黑色产业链。”

  有数据显示,近八成的个人信息泄露源自信息所有者的内部作案。许多机构保存有客户姓名、地址、电话等各种个人信息,但却没有在传、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建立起保护隐私的完整机制。

  黄泽民说,一些软件提供商利用技术优势窃取用户信息,并将信息与广告商分享并从中获利,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这种行为已经对社会公众的生活造成恶劣影响。

  哪些信息需保护法律应有界定

  目前,我国有近40部法律、30部法规和近200项部门规章涉及个人信息保护,但大部分规定均采用了十分原则的表述。

  “哪些信息需要保护?如何进行保护?这些都需要在条文中有明确的界定,否则只是空谈。”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施杰说。

  “除了法律层面外,很多信息安全问题是执行不善造成的。”全国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李彦宏说,“不遵守法律的代价太小。对于一个市值几十亿元甚至更多的企业,几十万元的罚金无济于事。”“同时,侵犯个人信息行为隐蔽性强、取证难等,也使得信息泄露屡禁不止。”

  “最关键的还是强化问责制,以免出现‘九龙治水水不治’的现象。”施杰说。

  不少代表委员建议在专门的法律没有制定出台前,政府应公布信息管理条例,对利用信息的商业行为进行限制。据新华社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黄泽民:近八成个人信息泄露是信息所有者内部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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