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十三部门联合整治广告市场 加大对新媒体监测监控力
法制网北京3月7日讯 记者姚芃 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
《意见》聚焦三大重点,一是重点类别广告整治,包括关系群众健康安全、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以及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广告;二是重点地区广告治理,包括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地区的治理力度;三是重点广告媒介监管,包括对都市类报纸、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以及地(市)以下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检查力度,加强网络广告监管监控。
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重点。
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新闻媒体广告内容导向管理等工作。
工商部门要做好强化对广告发布媒体自律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广告监测体系、加大虚假广告案件查办力度等工作。
新闻办要加强对新闻网站和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商业网站的日常管理。
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衔接,及时打击涉嫌虚假广告犯罪行为。
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要继续将虚假违法广告列为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
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工商等部门规范互联网广告。
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以违法违规医疗广告为线索,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对发布违规广告的播出机构及时予以处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报刊出版单位的检查,依法依规予以报刊年检缓验处理。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广告审查的监督管理,严厉整治屡次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和产品。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对以虚假旅游服务广告招徕旅游者的行为加强监管,配合工商等部门加强旅游服务广告的管理。
在贯彻落实方面,《意见》强调监管执法联动,加强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开展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加大对互联网等新媒体广告的监测监控力度,积极推进《广告法》修订进程,研究制定保健食品、互联网广告等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