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必须通过民主决策

2013年03月08日22:5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 (记者李惠子 李云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政部副部长姜力8日说,民政部加强了基层群众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用推动这“四个民主”来推动基层民主自治。

  姜力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记者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民政部一直在推动基层群众自治的发展。“四个民主”作为制度已经建立起来,比如基层民主选举已进行到第九轮,还会一直坚持下去,“由群众自己选举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带头人”。

  “目前推动的重点是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因为民主选举已形成固定的制度,要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她说。

  姜力说,在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上,要推动建立群众自己的组织,通过固定的程序来实现民主监督。村里要有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议。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耕地承包的调整、宅基地的置换、农村山地的承包和农村公用设施的建设,必须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听群众代表的意见,要有表决程序,多数群众同意后才做。

  她说,还要成立理财小组和监督委员会,委员会要常任化,通过这些方式来推动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执行。

(原标题:民政部副部长:进一步推动中国基层民主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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