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例数历次公务接待禁令:有的早已沦为空文

2013年03月09日04:00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宁彪/摄 新快报记者宁彪/摄

  ■采写:新快报特派北京记者曹晶晶庞倩影李国辉

  我是委员 我是蔡玲

  首先要领导垂范。转作风最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党风政风民风,就看“一把手”吹啥风。

  昨日上午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现场,9次热烈的掌声,在蔡玲委员脱稿发言的8分钟内响起。蔡玲在发言中提出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让“八项规定”落地生根,道出人们对干部作风的期待。

  “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已到刻不容缓地步”“一天赶8个饭局背后是行政审批过多过繁”“几百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付志方、赖明、孙贵宝等委员坦诚建言、直陈民意。铿锵的“两会好声音”再次让我们领略了政协委员们敢言、善言的风范。

  蔡玲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制度。“比如公务接待,1984年之前不允许列支接待费,领导干部下基层自掏腰包吃饭或交‘伙食费’。1984年吃‘工作餐’,要付基本费用。1989年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列支接待费。1998年要求招待费不得超过公务费的2%。2006年再次明确了公务接待的标准与纪律。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几百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有的规定早已沦为一纸空文。”蔡玲举例:“个别地方把是否擅长接待陪酒,当成衡量干部素质的标准,‘能喝半斤喝八两,这样的干部要培养’成了黑色幽默。”

  怎样才能避免“八项规定”一阵风?蔡玲认为,首先要领导垂范。转作风最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行动。俗话说,“火车跑得快,要靠车头带”。党风政风民风,就看“一把手”吹啥风。其次是加强制度保障。她建议,将“八项规定”写入党纪、法规,公布违纪违规处理条例;出台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管住预算,推广采用公务卡,公开接待费支出明细账目等等,彻底消除“四菜一汤,项目泡汤”“不宴请、不迎送,心里不踏实”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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