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春鹰解释权力的笼子:赋予公民权力制约政府

2013年03月09日18:1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马学玲 李志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9日谈及“如何把权力关进笼子”时指出,“我们要赋予社会、公民和组织一些权力来制约政府。”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9日下午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五位负责人就“人大工作”相关问题答中外记者问。

  “怎么约束权力是我们立法随时要考虑的一个原则,就是在设计法律制度的时候,从立法工作的角度一般要保持平衡。”信春鹰说。

  具体而言,一方面要赋予行政管理部门足够的权力,让他能够主动地做事情;同时也要设定一些界限,就是他不能越权,我们要赋予社会、公民和组织一些权力来制约政府。

  “如果说怎么样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是要通过立法的制度设计。”她说。

  具体而言,一方面要保证权力能够行使,特别是公共权力。中国处在改革发展的过程当中,需要主动地积极地去行使。

  另一方面,在制度设计上随时都有一些渠道,就是给公民、组织、法人,让他们能够有机会、有手段、有条件保护自己的权利。从这点来说,也可以说这就是所谓的那个“笼子”,这个“笼子”就是法律制度。

  “比如我们有行政诉讼制度,这是专门针对行政权的,你可以到法院去寻求救济。我们还有国家赔偿制度、行政复议制度等各种平衡手段。”信春鹰说,我理解这就是“权力的笼子”。(完)

(原标题:信春鹰:通过立法设计 赋予公民权力制约政府 _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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