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指出,除依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的职业、行业需要设立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其他资质资格许可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国务院部门依法制定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
(原标题:政府将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