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长王安顺: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2013年03月10日09:59  北京晨报

  晨报讯(首席记者 姜葳 记者 陈琳)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又是北京市政府负责人,市长王安顺昨天在北京团小组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要在市委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王安顺发言时说,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为人大履行职权创造良好的条件。

  “目前政府在对人大负责、受其监督方面做得还很不够,还有很大空间和潜力可挖。”王安顺说。

  王安顺表示,人大、政协都对政府的工作给予了很大支持,以集体的力量推动和促进市里的重点工作,这是我国的制度优势。要更加主动、自觉地听取人民代表的意见,不断改进政府的工作。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尊重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在政府所有的大会上几乎逢会必讲: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王安顺说,政府不怕提建议,也不怕提批评,政府就是人民的公仆,要真心依靠人大、政协对政府工作提出好的议案和建议,增强议案和建议案的办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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