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陈莉) 随着深圳汽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我市有关汽车类的投诉也随之猛增。昨日记者从市消委会获悉,2012年深圳汽车类消费投诉达573宗,同比增长44.7%,其中汽车质量、营销合同、售后服务问题成为汽车消费投诉的三大热点。
市消委会统计显示,汽车质量方面的投诉占汽车类消费总投诉量的一半以上,其中发动机、刹车系统、变速器、轮胎质量的投诉尤为突出。
其次是营销合同履约方面,经销商无法兑现合同承诺;夸大汽车产品的性能和参数,实际情况与广告宣传的车型、内饰不符;车辆及服务出现问题后消费者事前支付的订金不予退还等问题较为突出。
此外,消费者普遍反映售后服务收费过高,尤其是4S店维修收费无标准可循,夸大故障、过度维修现象比较普遍;更换的汽车零配件质量以次充好,且实际维修时间大大超出承诺时间等,成为投诉的重点问题。
市消委会分析认为,汽车纠纷产生的原因日趋复杂,投诉处理难度很大,而针对汽车行业维权,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某些层面上还处于空白,少数企业钻了国家未出台汽车“三包”规定的空子,推诿、逃避售后服务责任,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有效举证。这些原因导致汽车逐渐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
记者从市消委会了解到,汽车“三包”规定已经出台,于2013年10月正式实施,将对目前现有的汽车类投诉处理提供极大的法规支持。在此之前,消费者可参照“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
(原标题:汽车类投诉去年猛增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