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发
王正伟,男,回族,1957年6月生,宁夏同心人,1976年9月参加工作,198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经济研究所民族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主席。
1976-1978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王团乡干事
1978-1982年 宁夏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2-1983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委宣传部秘书
1983-1986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
1986-1989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89-1993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1993-1997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94.09-1995.01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
1997-1998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1998-1998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
1998-2001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1-2003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2000-2003年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经济研究所民族经济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3-2004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
2004-2007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政府副主席
2007-2007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副主席
2007-2008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代主席
2008-2013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主席
2013- 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主席
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四中全会递补为中央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