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称电视法制节目偏离普法目的 成犯罪教科书

2013年03月12日17:38  中国网

  中国网3月12日讯(记者 魏婧) 3月11日,重庆市人大代表、致公党重庆市委副主委黄云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指出,现在许多卫视频道制作播出的法制节目为了迎合国人猎奇心理,提高收视率,而将大量犯罪细节进行详细描述,已经偏离了普法目的,反而变成了一本犯罪教科书。

  黄云说:“还不是我一个人有这种感觉,原来在我们市人大就提过这个事儿,确实有很多负面影响,这个我认为是一个很不好的现象。”

  记者通过网络查询,发现此类案件确实时有发生。

  2011年5月12日,16岁的少年陈某在北京市暂住地内,采用闷堵口鼻的方式致一名5岁的男孩窒息死亡,后向其亲属勒索2万元,但未得逞。

  据陈某本人说,当被害人来找他玩的时候,他恰好听见电视上某法制类节目的音乐声,回想起以前该节目中播放的关于绑架的情节,他便萌生了绑架被害人勒索的念头。在控制住被害人后,他向其亲属索要2万元,并将其口鼻堵住,令其窒息死亡。

  2012年10月25日,湖南花垣县破获的一起诈骗犯罪案件,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和手段也是“拜师”普法节目,通过“声东击西”、“调虎离山”等方法进行诈骗犯罪,最终骗取财物数万元。

  黄云称,几乎每个省台都会有一个类似的法制节目,比如重庆电视台叫《拍案说法》。他分析,如果电视台按照传统模式播出普法节目,会导致节目效果很枯燥,受众会认为没有意思,“所以它为了收视率,就反而把那些作案手法,把这些描述的很清楚,这个是一个绝大错误!”

  “它没有起到真正地普法效果,反而教会了那些还没有犯罪的人一些方法,成为一本犯罪教科书。”因此,黄云建议,媒体不要为了吸引眼球而把这类带有商业性质的法制节目在公共频道中播放。

  黄云建议,这类节目即使要播放,对象也应该是针对从事相关专业的人员,如警校学生和政法专业的学生等。

(原标题:代表批电视法制节目迎合猎奇心理 成犯罪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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