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王永强 报道 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东莞市纪委对外公布了对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石碣镇原党委书记刘始团的处理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称:经查,刘始团在担任东莞市石碣镇党委书记期间,因严重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东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始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介绍,刘始团于2006年担任石碣镇党委书记,男,汉族,1956年8月生,东莞石碣人。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其从政经历是从材料员做起,直至镇委书记、东莞市委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