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3月21日电 (记者林洁) “我在佛山工作,更想在这里扎根。”这句话不再是在粤打工者司徒妍的奢望,因为刚刚挂到网上的《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透露:为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设立专门职位,落户政策也有特别优待。
今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出台“新规”。除了常规的招录,公告也列出了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的条件,专门面向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与此同时,珠三角地级市纷纷出台的“录用公告”中,“异地务工人员”的字眼也高频率出现。
在深圳市的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招考中,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可报考33个岗位,包括福田区发改委办事员、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管理岗位10级员、罗湖生产监督局办事员等在内。
在佛山,今年计划招录的公务员中,包括24名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占乡镇公务员总数的22.9%。根据佛山公布的招录计划,针对异地务工人员的职位明确要求报考者要“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这就意味着,操作一线的工人、服务一线的酒店服务员、销售一线的跑单和跟单人员,都符合当地公务员的报考要求。
此外,按照规定,异地务工人员报考公务员,不仅不需要缴纳报名费,而且只要总成绩排在前5名,即使最终没有被录取,也能获得入户佛山的资格。
珠三角是异地务工人员的主要流入地,随着产业的转型发展,这一部分人群已经成为当地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主力军。不少珠三角城市降低入户门槛,以吸引更多异地务工人员融入当地。
今年春节前,中山市委、市政府向外来务工人员授予了“同是中山建设者”的荣誉称号。获得这一荣誉的人员,除了有1000元的奖金外,还可根据自身意愿,在两年内办理入户中山的手续。6年来,已有598名外来务工人员获得百佳外来工称号。
(原标题:广东公务员招考为异地务工人员专设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