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三琴 叶能军) 高明“富豪官员”事件又有新进展。南方日报记者刚独家获悉,佛山市委组织部于22日印发《关于陆帜然同志免职的通知》(佛组干[2013]85号)、《关于陆帜然同志免职的通知》(佛组干[2013]86号)。佛山市委同意,免去陆帜然同志的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免去陆帜然同志的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自2月26日起,不少网站出现对陆帜然的举报网帖,举报其“住超4亩别墅、身家过亿”,“围闭市政街巷为私用”等。南方日报记者随后调查证实,陆帜然的儿子仍在其任职地即高明区经商,触犯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见3月1日南方日报A14版)。2月28日,佛山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肖秀明向南方日报记者表示,佛山市纪委正按相关程序,对网上举报的内容进行核实。3月19日,佛山市纪委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信息称:“经研究,市纪委对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陆帜然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3月21日,佛山市委同意,免去陆帜然同志的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免去陆帜然同志的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相关通知已于22日印发。
(原标题:佛山高明“富豪官员”陆帜然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