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 韩志强 郭启明 “依法现场击毙犯罪分子的,每宗给予派出所奖励10万元,给予开枪民警奖励5万元”。近日,深圳松岗街道办设立治安打击防范奖励办法,对辖区派出所的各项具体打击犯罪工作列出详细奖励标准。其中“击毙犯罪分子最高奖励十万元”的内容引发质疑。南都记者了解到,这项奖励标准在该街道办已经实行多年。松岗街道办发布的通稿中称,该街道近期组织开展了多项社会综合整治行动,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群防群治等工作,街道办设立了社会面打击防范工作奖励办法。
街道办:出台奖励旨在鼓励积极性
南都记者了解到,奖励标准规定细致,共计9项。奖励规定中强调,各项奖励需要审报发案(案件)情况说明、拘留犯罪嫌疑人证明等相关材料,并经严格核实审批后发放。街道综治办负责受理奖励的申请和审批,并设立专门账户负责奖励奖金的管理和发放。财政办、综治办负责对奖励资金使用的监督。奖励奖金为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松岗街道办相关通知中称,“该办法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通过,并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落款时间为今年的3月6日,“解释权属于松岗街道综治办”。在松岗街道办政府网站中,这项办法的制定也被列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当中的亮点之一。昨日,南都记者致电松岗街道综治办,一名何姓主任否认已设立这项办法。不过,随后该街道宣传文化科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证实,何姓主任前段时间出差,“不太了解情况”。其称,确曾出台了这项奖励办法,由街道办划拨专项资金作为奖金。因松岗位于东莞、深圳两市交界地带,位置相对偏远,东莞长安地区一严打犯罪,部分不法分子就跨越边界线流窜到松岗一带作案,治安形势较为严峻。出台奖励办法,一方面鼓励见义勇为,一方面提高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加大社会面打击防范工作的力度。
有相关人士表示,实际上这项奖励标准在该街道办已经实行多年。南都记者注意到,2006年,松岗派出所在行动中将两个特大持枪抢劫团伙成员击毙,当时松岗街道办即送上奖金十万元。
警方:虽用心良苦,但存滥用配枪可能
对于这项办法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宝安警方一名内部人士表示意外。“早期因为治安形势严峻,所以有这条不成文的说法,但肯定不适合公开说,更不好做明文规定”,该人士表示,因为早期治安形势严峻,群众意见大,在整个深圳的各个街道办,对于辖区派出所的具体各项打击犯罪工作都有奖励,旨在发动群防群治,震慑犯罪,进一步激励派出所的打击犯罪工作,维护社会治安。
在他看来,争议最大的莫过于“击毙犯罪分子派出所奖励十万元,开枪民警奖励五万元”这样的规定。“对于民警开枪的问题,法律有明文规定,而且程序必须由检察院调查认定合法性问题”,该人士称,这样的奖励机制虽然用心良苦,但在客观上鼓励民警开枪击毙嫌犯,存在滥用警用配枪的可能性,更有人权问题的争议。
可获奖励九种情况
1.派出所辖区内一年没有发生命案的奖励10万元,发生命案年内全部破获的奖励5万元。
2 。依法现场击毙犯罪分子的,每宗给予派出所奖励10万元,给予开枪民警奖励5万元。
3 。派出所辖区每个季度刑事警情同比下降40%以上,奖励5万元。
4 。派出所辖区每个季度刑事警情同比下降,“两抢”警情同比下降40%以上,奖励5万元。
5 。派出所辖区每个季度刑事警情同比下降,“两盗”警情同比下降40%以上,奖励5万元。
6 。现场抓获伤害致死、凶杀案件,以抓获犯罪嫌疑人数量为基数,抓获并刑拘的,1人奖励3000元。
7 。抓获现行飞车抢夺犯罪嫌疑人,以抓获犯罪嫌疑人数量为基数,抓获并刑拘的,1人奖励1000元。
8 。抓获现行盗窃机动车犯罪嫌疑人,以抓获犯罪嫌疑人数量为基数,抓获并刑拘的,1人奖励800元。
9 。对提供、举报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飞车抢夺、盗窃机动车和“八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每宗给予有关人员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