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4月4日电(记者 程子龙) 哈尔滨市拟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两成以上被征收房屋者对政府修改后的征收方案仍不同意的,政府将不得征收房屋。此外,通过断水断电等手段暴力拆迁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哈尔滨市日前制订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广泛征求民意,期待百姓提出修改意见。
在这份拟出台的地方办法中规定,政府因旧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如果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合法,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被征收人对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同意率低于百分之八十的,地方政府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哈尔滨市拟出台的这个地方办法,将充分保证被征收房屋者的权益。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哈尔滨征收房屋将征求民意 暴力拆迁将被追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