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商人举报官员侵吞其巨额资产

2013年04月07日10:50  法制周报

  永州商人举报副局长侵吞其巨额资产

  当地工商局已介入调查

  本报首席记者  蒋格伟

  发自永州

  3月22日,一篇名为《实名举报永州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陈文宏与人合谋侵吞我巨额资产》的网帖被各大论坛转载。

  网帖中,永州籍商人李建辉实名举报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注册分局副局长陈文宏(现调任他职),与商人王青松合谋,故意扣留、隐藏、毁弃《股权转让协议书》和《股东会议决议》等原始凭证资料,侵吞巨额股权等资产,导致李建辉损失近千万元。

  网帖附带的一段2分多钟的视频,身穿制服的陈文宏闪烁其词,称“里面涉及一些内幕我就不说了,当时还有领导打招呼”。

  近日,《法制周报》记者辗转找到发帖当事人李建辉和陈文宏展开对话,试图了解事件的真相。

  记者从永州市工商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程小平处获悉,网帖发布后第二天永州市工商局就成立了专案组,对此事展开调查。

  150万元入股宾馆项目

  李建辉,湖南永州零陵人。2002年左右,他开始从事工程承包。

  在生意场上,李建辉结识了同为永州籍的王青松、韩勇明等商人。

  2003年,韩勇明称要在蓝山县建一所上规格的酒店,“政府给出的条件比较好,100亩土地,只需100万,要求是建一个三星级宾馆。”

  2003年5月1日,永州市蓝山县人民政府与韩勇明名下的永州市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蓝山县星级宾馆建设合同》。合同约定由蓝山县人民政府出让100亩综合用地,永州市金山房地产公司建设一栋三星级的宾馆,剩余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

  合同签订后,因资金困难,韩勇明邀请了王青松等入股,并又成立了蓝海房地产公司。其中,金山房地产公司负责运营房地产开发,蓝海公司负责运营酒店宾馆项目,两个公司一套班子,王青松是蓝海公司法人代表。

  2004年10月,王青松、韩勇明共同经营的公司在蓝山星级宾馆的建设项目中再次出现资金紧缺。

  “王青松找到我,诚恳邀请我入股,要我出资150万元,他愿意出让10%的股份给我。”李建辉回忆,当年自己正在广州承包工程,但还是马上拿出了150万元给王。

  韩勇明也证实:李建辉的150万元入股后,王青松占股56%,韩勇明占股34%,李建辉占股10%,三人分别签字、按手印并加盖公司公章予以确认。

  在李建辉入股后不久,韩勇明出国考察,星级宾馆项目交由王青松操办。

  2009年上半年,宾馆项目初步完成。李建辉与韩勇明征得王青松同意,要求明确100亩土地开发项目中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韩勇明建议,找自己好友即永州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陈文宏帮忙,按照韩勇明、王青松和李建辉签订的《股东会议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李建辉很快将《股东会议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书》交给了陈文宏。

  一场打了3年的官司

  李建辉至今仍在后悔,自己没有留下这些资料的复印件,那是自己150万入股最直接的证明。

  拿到变更材料的陈文宏以各种理由表示无法办理变更手续。

  “等到2009年年底,韩勇明回国后。我与他一起找到陈文宏,陈文宏表示不能办,有领导插手了,办了会很麻烦。”李建辉回忆道。

  2010年初,李建辉感觉其中存在猫腻,遂要求陈文宏将完整资料退还给自己。此时,陈文宏告知,因为时间太长,资料已经遗失了。

  在李建辉频繁催促办理变更手续期间,王青松曾找到李建辉,称愿拿在100亩土地里划出16亩给李建辉,让其退出。

  “100亩土地,按照协议我本来占了10亩,而2万多平方米的酒店,我也应该占到2000多平方米。”李建辉认为,当年100亩土地总共价值为100万,自己给了150万,才占10%,已经“吃亏”了。他表示不愿意退出。

  陈文宏坚称资料遗失。同时,与王青松多次协商无果后,李建辉决定通过法律来为自己讨回一个说法。

  2010年5月13日,永州市零陵区法院受理了李建辉与被告王青松、永州市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同年9月30日公开审理。

  官司一打就是2年多,直到2012年6月1日,一审判决才下达。

  一审判决,确认原告李建辉占永州市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5年5月《蓝山星级宾馆建设合同》项目中10%的股份。

  然而,被告王青松在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目前,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案发回零陵区法院重新审理。

  “这什么时候是个头?”李建辉担心,一审就花了2年多时间,二审至今还没有开庭。

  他认为,被告王青松就是想通过打官司来拖延时间。

  作为介绍李建辉结识陈文宏的中间人,韩勇明感到愧对李建辉,希望为其官司提供帮助。

  一审期间,韩多次以朋友身份找到陈文宏,“我当时提出了解决方案,一是要陈文宏将原始资料提交法院,我个人可给予经济补偿;二是陈文宏出面叫王青松与李建辉协商,将股权确认。”

  而交涉过程中,陈文宏一直坚称原始资料已经遗失。李建辉的维权陷入了僵局。

  发视频网络实名举报

  2013年初,自称经人指点的李建辉,“幡然醒悟”自己的股权之所以得不到确认,是因为陈文宏在中间作祟。

  2013年3月初的一天,李建辉叫韩勇明约了陈文宏出来,录下了网络上的那段视频。

  录下视频后,李建辉告知韩勇明自己的真实意图,将会实名将视频发布到网上,并寄给相关部门。

  韩马上从外地赶回永州,并约见了陈文宏。据韩转告,陈文宏希望李建辉别公布视频,自己将出面约王青松出来,谈股权问题。

  陈文宏的表态让李建辉暂时停止了发布视频与实名举报的打算,陈文宏谎称王在外地出差,等他回来再谈股权问题。

  当李建辉发现王青松一直在永州后,他毅然将举报信与视频实名发到了网上。

  两分钟的这段视频里,一位身穿工商制服的工作人员手持一份材料,面色紧张。4月1日,经本报记者向陈文宏确认,视频里人就是他本人。

  陈文宏在视频里提到,“他们找起局领导来搞我”,“你们三个人(三人指王青松、韩勇明、李建辉)当时签了股权转让协议,我在场的……”,“(永州市工商局)调到衡阳的一个局长,要我把资料交给他……我没有给……”

  “里面涉及一些内幕我就不说了,当时还有领导打招呼”,对于后面的一系列麻烦,陈文宏在视频里表示无奈。

  已进入调查阶段

  4月1日,视频里的主人公陈文宏接受了《法制周报》记者采访。

  陈文宏称,视频里的人是自己,视频是剪辑过的。

  “现在永州市工商局以及永州市纪委都已经介入此事。”陈文宏称,等调查结论出来之后,自己会马上起诉李建辉。

  陈文宏称,自己确实见证了王青松、韩勇明、李建辉三个人签了股权转让协议的现场,因为三人都和自己熟,三人在草拟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后放到了自己这里,叫他拿资料去窗口办理变更。

  “过了一年多了,这份资料我也不知道放到什么地方去了。”陈文宏解释。

  “这个事情很复杂,他们三个股东弄出纠纷来了,资金转让没到位,就想起了拿资料。”陈文宏说,在被实名举报后的第二天,工商局就成立专案组调查这件事,永州市纪委也找了自己。

  在采访过程中,陈文宏回避视频中提到的阻挠自己为李建辉办理变更手续的“某领导”的具体名字和原因。

  永州市工商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程小平告诉本报记者,目前已经初步调查,“据陈文宏自己交代,该股权书已经遗失。”

  “现在不好鉴定其是否渎职,因为是通过私人关系,并没有到窗口来办理。目前,该案没有定性。”程小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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