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碾死村民案调查:村民与项目方曾多次冲突

2013年04月08日03:34  红网-潇湘晨报

  从河南中牟到湖北巴东,再到四川西昌,10天里3名农民丧身于车轮之下。    

  潇湘晨报记者调查发现,在巴东村民被碾死一案中,当地存在村民利益被施工方损害的情况,政府又未能及时有效调解纠纷,而村民也缺乏依法维权的意识。正是这三重因素,导致了惨剧的发生。

  宜(昌)巴(东)高速,《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18条横向干线中,上海至成都最后开工的一段。

  在巴东县内,这条29公里长的二级公路建设打破了山村的宁静。当地村民与施工方利益纠纷不断,甚至发生冲突。

  3月30日上午9时25分,农妇张如琼因赔偿问题“阻工”,最后死于水泥罐车下。当天,巴东县公安局领导承诺,15天以内解决村里遗留问题。

  4月2日早上六点,在数十发礼炮的轰响声中,张如琼下葬。 本报记者丁婷婷巴东报道

  惨案 罐车碾过,又不停顿地跑开了

  巴东县沿渡河镇西边淌村,一个闭塞的小山村。这里距巴东县城30多公里,只有一条异常颠簸的泥巴路相连,每次去县城,都要在陡峭的悬崖边上度过胆颤心惊的两个多小时,到宜昌市则需要6个小时。

  2009年,山村的宁静被一群施工队员打破——被巴东“举全县之力建设”的宜(昌)巴(东)高速开工,建成后到宜昌只需两小时。

  但宜巴高速的修建也给当地村民带来众多困扰。

  先是施工时阻断地面排水系统导致洪水,冲击了张如琼等多户村民家;接着爆破掀起的碎石将附近村民屋顶砸出大洞;再然后是挖土时临时征用耕地堆土;甚至因为施工队私接水管弄得一户村民房子坍塌。

  村民们称,这些损失三年多来未曾获得赔偿。

  2010年7月16日的大水中,张如琼家两层楼的房子被淹掉一层,灶台被冲毁,房基沉降,一楼的家居物品都被冲出门,到第二天才从泥巴堆里一个个捡回来,有些不能用了。

  如今,整个巴东段的路基工程即将完工。如果施工项目部走人,村民们担心无处索赔。

  所以,张如琼等人决定,得在完工前得到一个准确的说法。

  3月30日上午9时许,张如琼和同村的谭文清、向贤敏一起,来到建设工地上拦车“阻工”。

  “先是过来一辆运梁车,我们把它拦住停在路左边。接着又过来一辆皮卡车和一辆罐车。”谭文清回忆当时的情况说,后两辆车强行从他们右手边的土墩上跑掉了。

  没多久,司机田某开着水泥罐车过来了,被拦下停住。

  田某求情:“让我过去吧,前面等着要用我的水泥。”此时,项目部总工张恒(音),以及项目部里负责协调工作的谭逢彬闻讯赶来。

  张恒颇为客气地劝说张如琼:“你先放行,我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解答。”

  谭逢彬态度却不好。谭文清说:“他威胁说一车水泥要多少钱,到时要我们赔。”

  张如琼站在离车头只有几公分距离的路中间挡车,谭文清和后来的几位村民则或蹲或站,在左边车道旁看着张如琼。

  司机田某见暂时没法开车,便下车站到一边。

  正僵持时,谭逢彬接到一个电话,让村民诧异的是,他挂电话后立即钻进罐车驾驶室,发动车辆要强行通过。

  司机田某见状,双臂环抱着箍住张如琼,试图把她拖到车道右边让开,但被张如琼挣脱跑到车前。

  当时另一目击全过程的女性村民称,她看见谭逢彬接完电话,上车后就直接开车,速度很快地撞向张如琼,“把她顶着开了一臂远,张如琼倒下后车从她上半身碾过去了”。

  随后,罐车又朝该村民的丈夫撞去,她眼疾手快一把拉过丈夫,才避免被撞。

  再看张如琼时,已惨不忍睹。

  上述村民称,事发后,罐车没有丝毫停顿地跑开了。

  疑云 碾人者接到的电话来自哪部手机?

  “谭逢彬这个人才25岁,以前在项目部的实验室,那时为人挺好的。去年他接手协调工作,开始还挺客气,冬天后去找他,态度就变得一次比一次差。”村民说,“去年过年,张如琼家杀年猪还请他去家里吃饭了,怎么能这么残忍?”

  事故发生后,谭文清被吓坏了,赶紧拨110,又找人通知张如琼的丈夫。

  村民李宗凯开着摩托车,在两公里外的南家垭高速出口附近拦到了谭逢彬。当时谭逢彬已经把车停好,在山坡上不紧不慢地走着。

  李宗凯一脚踹上去,“你咋这么心狠!”

  “我又没想跑。”这是谭逢彬说的第一句话,随后他拨出一个电话,说:“我被老李逮住了”。

  几名村民带着谭逢彬回到事发现场,谭自动跪在死者面前,有刚好上坟的村民把纸钱给他,他便开始烧纸。之后,警方赶来并将谭逢彬铐上手铐带走。

  村民回忆,警方当场并无表示,晚上尸检后仍无说法,有村民把尸体运到了县政府。之后,这起案子被宣布为故意杀人案。

  “谭逢彬被铐上车时,警察问‘人家跟你无冤无仇,为什么要碾死她’,谭逢彬说,‘不关我的事,是尹总叫我干的,我有录音。’”数十位村民均向记者讲述了这一场景。

  村民转述谭逢彬话中的“尹总”,是指工程项目部总经理尹红亮。

  村民张云碧称,自己亲耳听见谭逢彬说了一些话。“他(谭逢彬)当时在烧纸,有村民问他,你为什么不停车,他就说:我真的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别的人说‘你搞你搞,搞死她不要紧,我负责’。”

  不过,张云碧没有听见谭逢彬说是受谁的指使,也没听他说有电话录音。

  谭逢彬被警方带走后,几个村民去工程项目部找事发后一直没露面的总经理尹红亮。

  “当时老尹见我们来了,就把自己的手机给了旁边一个戴眼镜的手下,那手下拿着手机就想跑,才跑出两三米远就被我们逮住了,我把手机抢过来。”村民童以列说。

  村民们把尹红亮“带”到现场。童以列把手机作为证据交给警察,“但是警察说不要,我只好把手机交给了村长李兴培”。

  据现场村民讲述,李兴培接过手机后,翻了下电话,又当场把手机还给了尹红亮。

  村民想不通的是,警察为什么不要手机,村长为什么把手机又还给了尹红亮本人?

  尹红亮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称,案发过程中,他没给谭逢彬打过电话,至于手机一事,是村民推拉中他手机掉落,后村长还回,不存在把手机给下属、让其带走的事情。

  4月1日,巴东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田发敏向媒体表示,就目前的证据,应该不存在有人指使的情况。4月7日,记者致电田发敏,他表示“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巴东县外宣办主任王海波则反复表示“一切以通稿为准”。

  回顾 村民与项目方多次发生利益冲突

  3月31日凌晨,沿渡河镇镇委书记黄祖贵、县委办公室主任吴以忠等参与赔偿协调。

  死者的侄子李旭称,领导给家属“讲政策”,本来按农村人口来赔偿只能得到16万,但顾忌到“相当严重的社会影响”,可以按照城镇人口最高赔偿37万算,再加上死者读高中的女儿教育费用10万等,算下来是60多万。

  “后来又给我们讲第二套方案,是按照煤矿上的最高标准算,60万,再加上女儿10万教育费用、老人赡养费5万等,算下来近80万。”最后因死者丈夫提出100万,双方各让一步,定下来85万元。

  4月1日上午10点多,赔偿金打入账户,项目部承担丧事所有费用。

  4月2日早晨六点,数十发礼炮轰响声中,张如琼下葬。

  赔偿告一段落,死者也已下葬。但“捅出此事”的村民担心,会不会引来项目部施工人员的报复?

  此前,当地村民与29标段项目部已多次发生利益冲突。

  沿渡河镇舒家槽村8组吴宗耀(化名)回忆,2010年3月19日上午10点左右,一些工程队员来到村里,要挖土填村里的公用水井。

  吴宗耀说,当时,就这口水井的补偿问题,村里与政府还在协商。

  工程队员被村民阻拦,“发生冲突后工程队来了上百人,我们十多个人”。

  最终,当地政府将此事定性为“斗殴”,双方共有7人受伤。

  这样的情况并非29标段独有,公开于媒体的消息还有:1标段,2010年8月份,发生在办公室内殴打四名讨薪者致1人“当场休克”事件;3标段,2010年4月13日,发生殴打前来讨医药费的农民工事件;27标段,2009年11月6日,发生开卡车带来50多名“迷彩服”,用铁锹对10多名村民大打出手致伤事件。

  在采访过程中,不少村民“怕他们来算账”,说:“我们都是在这里长住的,躲也躲不了。”

  转机 领导承诺15天解决村里遗留问题

  在纠纷面前,村民们显得无力。

  2010年7月洪水造成的财产损失,张如琼等人几年来数十次找镇协调办要求解决。

  “村里的报告早交上去了,赔偿一直下不来。打电话给协调办,每次都说第二天派人来,却一直没来。”村民说,找项目部,项目部说属于天灾,要找政府,政府则说找项目部。

  工程施工时放炮引起的碎石砸坏一些村民的房子。谭文清说:“我们找协调办,协调办开始说要等放炮结束后做鉴定,再一起补偿;后来放炮差不多结束了,就改说等地基完成后再补,但地基做完项目部就走了,去哪找他们啊?”

  后来再找项目部,“谭逢彬说,你们就是看见别人得钱了,你们眼红。”这句话让许多村民心里很难受。

  村民称,施工时挖出来的土,临时征地堆放,这部分征地的钱也一直未补偿。

  “协调办说,要等工程结束再一起算,到底是复耕还是永久征用,没人回答。”村民吴家耀说,他家耕地被临时征用后拿不到补偿:“我家十八九口人吃什么?”

  对赔偿问题,沿渡河镇副镇长陈行杰曾对媒体表示,大型工程施工,施工方与村民或多或少会有些矛盾,镇政府向项目部反映后,施工方认为损毁情况并不是很严重。陈行杰还表示,所涉及的村民户数较多,所以一般将在工期结束后,再一一补偿。

  4月7日,记者就此事询问陈行杰,他“正在开会”,没有接受采访。

  记者问村民:“为什么没有想过走法律途径?”

  很多村民一愣,他们能想到的就是阻工。

  事实上,事发当地只有2台能上网的电脑,电视甚至收不到当地频道,很多村民不知道赔偿问题是找政府还是找项目部、赔偿标准是什么、该赔多少。

  西边淌村村民王宇杰曾试图组织村民一起去镇政府表达赔偿诉求,村民们不是说有事就是说不敢。他最后不得不在镇里先把个人赔偿问题初步谈妥。

  “这个村里从来都很太平,从没出过大事,留守的都是老人,他们不懂法律,也不知道怎么维权。”王宇杰说。

  赔偿问题,在张如琼死后发生了变化:事发当天,县公安局领导当场承诺,15天以内解决村里遗留问题。

  4月3日,有人来了,“对受损的房子一律赔偿2万元”。

(编辑:S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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