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小学幼托实行晨检 学生有流感症状则留家

2013年04月09日11:15  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 岳巍) 即日起,沈阳市中小学和幼托机构将实施学校传染病“日报告”制度,防控H7N9禽流感

  昨日,沈阳市教育局下发通知,作出如上要求。此外,如果学生出现流感样症状及时就医或留在家中休息。学校也要实行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学校食堂不得宰杀未检疫家禽

  沈阳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把流感等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作为当前学校卫生防病宣传教育重点,通过健康教育课及其他多种形式向师生、家长普及科学防控知识,重点教育并督促学生、幼儿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避免接触禽类等易于携带禽流感病毒的动物;保持学习、活动及居住场所的经常开窗通风;加强体育锻炼,学校要保证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提高自身免疫力;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稠密场所;如出现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到医院看病,留在家中休息等。

  沈阳市教育局要求,学校要坚持经常性的卫生扫除,消除卫生死角,保持校园环境整洁。学校食堂要保证食品安全,要按照规定严格食品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未经检疫的家禽、家畜不得自行宰杀加工,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教育和管理。

  即日起每天上报因病缺勤情况

  在应急方面,沈阳市教育局要求学校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可能情况下,学校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对必要的消毒剂等应急物资做好储备。各校要加强监测报告,强化早期处置。学校实行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一旦发现师生出现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咽痛、咳嗽、头痛、呕吐、腹泻等),要督促其及时就医,确保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并依照有关规定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从即日起,沈阳市中小学和幼托机构将实施学校传染病“日报告”制度,各区县(市)教育局每日11时之前将辖区内中小学校学生因病缺课情况统计表汇总后上报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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