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冤案女警面临调查 曾以不冤枉好人为座右铭

2013年04月09日20:42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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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海芬。资料图片 聂海芬。资料图片
蒙冤近十年的张辉(左2)与张高平(右2)无罪释放后与律师合影。来源:中新网 蒙冤近十年的张辉(左2)与张高平(右2)无罪释放后与律师合影。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杭州4月9日电 (吴佳蔚)近日,随着浙江省政法委针对张辉、张高平错案联合调查组的成立。9日,记者从浙江省政法委了解到,作为该案件的审核人,曾被冠以“女神探”之称的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将面临政法调查。

  9日,浙江省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朱巧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调查组将秉持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对“二张”错案原办理过程中公、检、法各部门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严肃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她还特别提到,此次调查行动“并不只针对聂海芬一人”。

  据了解,今年49岁的聂海芬于1986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为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六大队大队长,负责该市命案的审核报捕、预审审讯调查、移送审查起诉及刑侦预审办案业务指导工作。

  2003年5月18日晚9时许,被害人王某经他人介绍搭乘张辉、张高平驾驶送货去上海的皖J-11260解放牌货车。次日凌晨到达杭州后,王某与张氏叔侄分别。但当天早晨,王某即被人杀害,尔后尸体被抛至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泗路东穆坞村路段的路边溪沟。

  公安机关经侦查,认定是安徽省歙县张辉、张高平所为。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同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分别改判张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相关报道称,2000年以来,聂海芬主办及牵头主办的杭州市区重特大案件350余起,一审判处死刑的300余起,准确率达到100%。经她审核的预审案件,移送起诉后无一起冤假错案及无罪判决案件。

  而身为“二张”错案的审核人,聂海芬同时又是该案疑凶勾海峰凶杀案的审核人,但在之前的审讯中她“未曾发现勾海峰具有作案嫌疑”。

  “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这曾是聂海芬工作的座右铭。(完)

(原标题:浙江政法委介入张氏叔侄错案 涉及公检法多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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