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规定实施改革失败未牟取私利者将不追责

2013年04月10日17:17  新华社

  记者从上海市人大获悉,上海市政府已提请市人大审议《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草案)》,对按规定程序决策、实施改革创新,而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且未牟取私利的,在考核中不作负面评价,不予追究行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记者仇逸 叶锋)

(原标题:上海拟立法规定改革创新要“宽容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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