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质疑凤凰古城收费涉嫌化公为私利益输送

2013年04月15日02:39  新京报

  ■ 社论

  地方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而且在收费政策中又获益巨大,就难以做到公平、公正,也不可能“一碗水端平”。

  凤凰古城收费,躺着数钱的都有谁?

  昨日《21世纪经济报道》,给出了答案。据报道,凤凰新组建的景区管理服务公司,是由商人叶文智经营的凤凰古城公司、南华山公司、乡村游公司与政府组合,组建凤凰古城景区管理服务公司,由新公司统一对景区景点实施门票销售及营销、服务等。其中,政府以土地入股49%,叶文智占股51%。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当地政府只是二股东,而大股东则是一家私企。一开始,很多人还以为凤凰古城收费是纯粹的政府行为,然而,看到了这样的一个股权结构,相信很多人都心下廓然——凤凰古城收费不过是一场“公私合谋”。

  自从凤凰宣布古城收费以来,舆论反对之声不绝于耳,上周很多凤凰的商铺业主们更是关门抗议。舆论关注的焦点多在,凤凰收费是否公平、合理,以及对当地中小旅游从业者的伤害。而现在的报道,矛头直指凤凰收费的合法性。

  面对外界质疑,凤凰官方声称,古城收费程序合法,经过了批准。但是,凭什么,地方政府和私企成立一家公司,就能将一座古城圈占起来,为己所用?不管当地经过了怎样的程序,凤凰古城收费都说不过去。即便其走了所谓的程序,也难说体现了程序正义,更遑论实质正义。

  或许,在私企看来,与政府合作而圈占古城收费,是投入最少、收益最稳定的一种商业模式。搞定了政府,就搞定了一切。然而,在民众看来,这就是动用地方政府的权力,抢占公共资源,把公权力当成了赚钱的工具。

  在这场“公私合谋”中,凤凰官方因为追求自身利益,就不可能坚守政府自身的职能定位。按照叶文智的说法,在新组建的景区管理服务公司对外统一销售的148元门票中,政府将提走40%,即使按照230万游客的数量,政府收入部分也将提升至1.2亿元。

  但地方政府除了税收,不应该从旅游市场直接谋求其他利益。地方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而且在收费政策中又获益巨大,就难以做到公平、公正,也不可能“一碗水端平”。促进旅游上下游产业的繁荣和协调发展,本是地方政府的职责。凤凰旅游产业因为收费遭受重创,正是在于,当地政府失职。

  另外,不能不说的是,凤凰古城收费,还涉嫌化公为私、利益输送。明明是公共资源,为什么地方政府要和私企合作?这里边或许存在其他私人景点整合的问题,但是,大家都知道,最有市场价值的是凤凰古城,而不是其他景区。这相当于让其他景点一起来吃古城收费的“大锅饭”,从而将利益变相输送给私企老板。

  当然,现在公众看到的,只是真相的一角。凤凰古城收费的背后,存在怎样的利益勾连和内幕,仍然迷雾重重。这需要上级部门调查,给当地民众和公众一个说法。

(原标题:凤凰古城收费:令人生疑的“公私合谋”)

(编辑:SN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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