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日报报道,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切实解决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肥东县包公镇严格开展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备案工作,对村居干部的受保情况进行彻查,对基层干部本人及共同生活的亲属享受低保的一律予以清退;对未共同生活的其他近亲属符合低保条件享受低保的要建立备案登记。
该镇明确,备案对象为申请享受和正在享受低保的城乡经办人员和村居(社区)委员会干部的近亲属。规范备案内容,严格核查申请享受和正在享受低保的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社区)委员会干部的近亲属家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是否做到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所有村居(社区)两委干部都要如实填写《肥东县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社区)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表》。
由镇民政办对各村居(社区)干部上报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复查仍享受低保的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由村干部本人,以家庭为单位真实、准确填报《肥东县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社区)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表》。对存在侥幸心理继续享受低保的基层干部及违规享受低保的近亲属,除了全额追回已领取的低保资金外,对情节严重的将交由相关部门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崔燕军)
(原标题:村干部近亲属“吃低保”须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