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申红珊 本报讯 “今年7月1日起,全省各区、县教育局要在官网上公布辖区内每一所小学和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在新生入学时,禁止进行超范围的学生信息登记,比如学生家长的职务等等信息就决不允许登记……”省教育厅昨日召开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视频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奇勇表示,今年我省将严格规范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秩序和办学行为。
高中之前不分重点
昨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划定义务教育阶段每一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划分重点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准收取任何形式的择校费,新生入学电脑随机分班,之后不得在教学过程中按照考试成绩升降再进行滚动式分班,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中小学一律不得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等。
另外,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生源考试,严禁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另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辖区内初级中学分配招生指标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
幼儿园不准“小学化”
《通知》明确:幼儿园招生工作必须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严禁幼儿园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等小众班、占坑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或设定为幼升小前提;严禁一切形式的小学入学考试和超出规定的信息登记。
高中招生不准用“经济手段”
普通高中招生方面,《通知》要求: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必须做到三个“不得”,即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市(州)范围内招生,不得作违规招生宣传,不得采取经济手段招生,不得接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进城务工的子女就近划片
另外,《通知》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进行了详细规定。
《通知》明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情况和辖区内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情况,就近划片,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公办学校入学。公办学校受办学条件限制无法满足入学需求的,由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到受政府委托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民办学校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等优惠政策。严禁向按划定范围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等费用。
据悉,为加强社会监督,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教育厅设立了举报电话(0851-5282581,0851-5272826)。如果家长、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发现有违规行为可以拨打电话举报。
禁止超范围登记
在下发《通知》的基础上,昨日,招生工作视频会现场,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奇勇还对我省众多教育热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要求。
李奇勇强调,从今年起不能再允许择校、择班、择座位现象的出现。义务教育阶段必须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今年7月1日起,全省各区、县教育局要在官网上公布辖区内每一所小学和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
同时,李奇勇还重申:各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禁止进行超范围的学生信息登记。例如一些幼儿园、小学在新生入学时,会打听学生家长的职业、职位,开学后,根据这些信息向家长分配任务。李奇勇表示,我省即将制定下发标准的学籍管理登记表。今后各幼儿园、中小学必须使用统一的标准的学籍管理登记表。表外内容决不允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