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死刑保证书案嫌犯称以为一辈子呆看守所

2013年04月26日04:59  南方都市报
当晚接近8时,他走出了看守所,并在家人陪同下返回家中。 当晚接近8时,他走出了看守所,并在家人陪同下返回家中。

  沉寂7年后,“死刑保证书”案昨日在平顶山中院重启审判。

  因涉嫌一起奸杀幼女事件,李怀亮被羁押近12年,三次审判,三次因“证据不足”被撤销。昨日是第四次审判,庭审持续了整整7个小时,平顶山中院在休庭后进行了宣判,李怀亮被指杀人“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但因证据不足,根据“疑罪从无”原则,被无罪释放。李怀亮的家属表示,在判决生效后将提起国家赔偿。

  此案从去年2月以来备受关注,是因卷宗中流出的一纸“死刑保证书”。被害人的父亲郭松章和母亲杜玉花向平顶山中院提出:对被告人李怀亮判处无期徒刑,最好判死刑,并承诺法院如照此办理,他们不再上访。

  南都记者获悉,此案得以重启,是来自政法系统的压力。根据一名长期关注此案的中央司法官员的说法,按照要求,3年以上积案要求清案,8年以上的要由省级政法委督办解决。李怀亮案延宕至今,拖无可拖。

  庭审

  昨日上午9时开始,李怀亮身着囚服站在了被告席上,等待即将到来的命运判决。法庭内,两名辩护人为李怀亮做无罪辩护。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4时,接近7个小时。

  昨日的庭审为不公开庭审,杜玉花和郭松章以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的身份得以出庭,见证了庭审的过程。死者是他们时年只有13岁的女儿郭晓萌(化名)。根据李怀亮的辩护律师王永杰的说法,庭审并不太顺利,因为被害者家属杜玉花情绪激动,不时扔东西,以至法官不得不要求肃静。但双方仍有质证。6名警察出庭讲述了当年的办案经过和取证过程,但并未有最新的物证出现。

  谈起昨日的庭审秩序。王永杰称,杜玉花当庭骂被告人李怀亮,李怀亮予以回骂。

  在律师看来,此案的证据并不能形成链条。检方出示的证据中,除了李怀亮的供述外,没有物证证明其出现在案发现场。同此前庭审过堂时一样,李怀亮再次推翻了自己的供述,否认杀害郭晓萌。庭审并没有太多悬念出现。王永杰认为,依照检方的证据,仍然没有李怀亮杀人的物证。

  昨日下午4时,法院宣布休庭,一个半小时后宣布了判决结果。南都记者旁听了宣判过程。在法官宣布判决时,杜玉花一直在哭,声音甚至盖过法官。她仍然认定李怀亮是凶手。

  平顶山中院的判决书称,法院审理查明,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指控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足:一是公诉机关提交的现场勘查笔录、尸检鉴定、物证鉴定意见、证人证言等,仅能证实郭晓萌(化名)的被害情况或物品系郭晓萌所有,不能证实郭被害系李怀亮所为。二是公诉机关提供的有关物证,系被害人所有,但与认定被告人李怀亮犯罪没有关联性。三是李怀亮归案后虽作过有罪供述,但其随后翻供,有罪供述前后不一致,与其他证据也存在矛盾,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平顶山中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5条规定和“疑罪从无”的刑事诉讼司法理念,法院宣判李怀亮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庭释放。此时,距离李怀亮2001年8月7日被刑拘,已经过去近12年时间。

  疑问

  2001年8月2日,平顶山叶县邓李乡湾李村,13岁的郭晓萌被人杀害。幼女被害的案情震动了警方。叶县出动大量警力,在湾李村展开排查。一轮排查下来,李怀亮进入警方的视野,后被定为犯罪嫌疑人,逮捕、起诉、审判。

  因缺乏直接物证,此案经过三次审判,三次被撤销。李怀亮案的最后一次判决出现在2006年4月1日,彼时他被平顶山中院判处死缓,随之再次被河南省高院以“证据不足”发回。此案也就沉寂谷底,直到昨日重启。

  2012年初,上述的一纸“死刑保证书”从卷宗中流出,南都报道了此案,使这起沉寂多年的案件进入公众视野,并引发了舆论轩然大波,杜玉花在2012年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说,这个保证书是按照法官的要求所写。而平顶山中院则发声明否认签订“保证书”,称只是受害者家人的单方诉求表达。

  没有证据证明这一保证书影响到法院的判决。但平顶山中院在收到这份“保证书”后,确实判了李怀亮死刑。不过这一判决结果随后被河南省高院以“证据不足”发回。

  杜玉花认为,这是因为法院“把错误的鉴定放进去了”,继续上访。

  依据当年的司法鉴定,杜玉花口中的“错误鉴定”,应该是指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一份检验报告书。2003年12月30日,中山大学相关机构依据死者头发作出检验报告,郭晓萌血型是A型。而公安机关2001年对命案现场所留血迹作出的法医鉴定显示,案发现场发现的血型为O型。而李怀亮血型是A B型。这三种血型使得案情变得更为诡谲。

  但此后平顶山中院的两次判决则忽略了这一“第三方血型”,这一疑问直到2008年才得以解决,叶县公安局2008年的一份补充侦查终结报告书称,根据辽宁省公安厅就此作出的一份刑事技术检验报告,现场的血迹为死者所留。

  律师王永杰称,即使现场的O型血是死者的血,但在杀人奸尸现场,没有发现李怀亮的精液、血液等其他任何痕迹,那么,该鉴定以及相关证据与李怀亮何干?在此案中,多份涉及到郭晓萌被害的物证均无法获取。

  在最新的这次庭审中,叶县公安局参与提取现场物证的民警提供了情况说明,解释称所提取的鞋印边缘不清,花纹模糊,检验条件差,鞋印不具备细节个体识别特征,检材无检验鉴定条件。……此案延宕多年,退回补充侦查的相关疑问多数无法回答,因此渐成疑案。

  两个家庭

  昨日的案件并没有公开审理。当天上午8时30分左右,平顶山中院门外就聚集了双方家属。带有“特警”字样的车辆停在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外,气氛显得颇为紧张。现场的法警称,加派警力是害怕双方家属有过激表现,用以维持秩序。

  庭审之前,守在法院门口的双方家属险些酿起冲突。杜玉花情绪激动,引发了双方的争吵。这一幕被法警及时制止。就在此案重启之前,李怀亮的姐姐李爱梅声称遭到了杜玉花的殴打,目前脸上仍能看到一个月前被抓伤的痕迹。

  杜玉花的丈夫郭松章在庭审前表现相对平静,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坚持认定,李怀亮即是害死自己幼女的凶手。“不可能是别人。”他说。

  女儿之死,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极大创伤。多年来,随着案情反复,双方家属一直上访,一方要求法院还李怀亮清白,另一方要求最好判死,给地方政府带来维稳压力,这也成了此案最大的变数。

  李家和郭家同处一村,自从12年前的那起杀人案后,两家结下了死结。

  昨日,李怀亮的家人没有获许进入庭审现场。李爱梅希望旁听,遭到了拒绝。平顶山中院不公开审理的理由是此案涉及被害人隐私。

  李爱梅对此表达了不满,从上午9点开始,她就一直守在法院门口,手里紧攥着矿泉水瓶子,显得有些焦躁不安,走来走去,不时到门口向里面张望。她坚持认为,弟弟是无辜的,没有杀人。等到下午5时30分,法院宣布了判决结果。她的弟弟终于重获自由。

  幕后

  案件重启为何难?

  长期关注此案的一名中央司法官员4月24日向南都记者透露,李怀亮案得以重启,是来自政法系统的压力。这名要求匿名的中央司法官员称,按照要求,3年以上积案要求清案,8年以上的要由省级政法委督办解决。李怀亮案延宕至今,拖无可拖。

  而如今,全国羁押5年以上的案件尚有2000多起,李怀亮案只是其中之一。同时这也是河南省超期羁押时间最长的个案。

  这名司法官员曾介入此案。据他此前透露,此案证据无法对应,在平顶山是一块烫手山芋,尽管中央政法委领导批示“依法处理”,河南省政法委2007年也曾发过一个案件评查通知,明确指此案应作无罪处理,并点名道姓追责。但在随后的5年里,此案仍久拖不决。地方维稳的治理压力以及害怕错案追责成地方“踢皮球”的主因。

  河南省高院去年曾就错案追责说明,强调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

  早在去年,南都即报道了此案的阻力。根据这名司法官员的介绍,2010年,最高检察院派人到平顶山督办此案,时任叶县县委书记坐在督办人员对面,称主要问题是维稳,担忧一旦放人,杜玉花会继续上访。督办过程中,督办人员还遭遇平顶山司法系统的“踢皮球”。

  该官员说,没有无罪判决,就启动不了追责程序,而这个判决结论,恰恰掌握在法院手中。

  当谈及此后可能涉及的错案追责问题,这名中央司法官员表示谨慎。他指出强调追责恰是此案迟迟不能推动的原因。

  重获自由

  昨日下午6时30分,李怀亮手提包裹,出现在了叶县看守所提讯会见登记处,在家属的搀扶下,他缓慢走出了登记处。李怀亮接受媒体采访时,语速缓慢,目光发呆,对于记者的许多提问,通常反应片刻才能做出回应。

  长久与外界隔绝,李怀亮与记者们的沟通并不顺畅。他的眼神中通常流露出空洞和茫然感,“原以为这辈子都会在看守所里呆着了”。他形容自己在里面的想法。面对一群记者,他总是用手拍打头部,皱起眉头,他强调,自己遭了打才承认杀人。但随后又说,“我也不知道”、“我脑子糊涂得很,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这是他回答媒体提问时用得最多的回答。当晚接近8时,他走出了看守所,并在家人陪同下返回家中。

  实习生 张嘉 南都记者 王世宇

(原标题:李怀亮被羁押近12年无罪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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