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记者徐隽消息,根据《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等,将适用刑法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进行定罪。
(原标题:两高发布司法解释 明确地沟油定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