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发生罐体车偷排强酸水至下水道事件

2013年05月07日02:39  潇湘晨报

  本报记者青泉通讯员梁军株洲报道

  5月6日,株洲市石峰区发生一起严重的罐体车违法偷排强酸至下水管网事件,进入下水道的强酸水流入霞湾污水处理厂。目前,1名涉案人员已被株洲石峰警察带走调查,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执法人员驾车挡住作案车

  6日中午,株洲市石峰区环保监察人员在例行巡查中,在石峰区汇亚服装大厦后方的停车场发现一辆可疑的罐体车辆。参与巡查的株洲市环保局石峰分局党委书记黄西林说,环保人员将车挡在大型罐体车前后,阻挡其去路。

  执法人员当即让正在现场的两名嫌疑人停止排放,经过初步测试,管道中排放的液体属于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强酸水。黄西林说,这样的废酸必须按要求送到处理厂用石灰作中和处理才可排放。他当即联系公安部门处理此事。

  罐体车下连接井盖直排强酸水

  当天下午4时,记者赶到事发地点时,涉案人员已被带走调查,载有废强酸水的罐体车依然停放在原地。在现场的胡先生说,这个停车场大多停放一些大型运输车辆,路人很少经过。而事发地点位于汇亚停车场后方一处无人使用的高楼下,就更隐蔽了。

  这是一辆长十多米的罐体车,是株洲牌照,车身上写着一个巨大的“腐”字,从车尾喷印的信息来看,罐体容积为15m3;车辆右后方有一根碗口粗直径、连接罐体内部的塑料管子已经复位。现场执法人员周旅安说,这根管子就是排放强酸水的工具,“车里还有大半车的废酸”。在车身中段的右下方,一处下水道的井盖已被人为打开一个碗口大的洞。黄西林说,强酸就是经由这个小洞偷排至下水道。

  嫌疑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霞湾污水处理厂的水处理能力近期遭受冲击,该厂分解有机物的活性污泥在培养过程中即被破坏,多处生物井丧失原有的消化污染物能力。株洲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宋建武怀疑,这可能与偷排或随意倾倒这种废强酸液体有关。“这是相当危险的,如果这种液体短时间内大量流入湘江,湘江水质将严重超标,受到无法弥补的破坏,长株潭地区居民的健康将受到威胁。”

  宋建武说,株洲环境监察支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此次偷排行为予以处罚,最高可罚款20万元。“如果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涉案人员故意排放剧毒危害性液体,那就可能被认定为‘投毒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此案中罐体车上的一名押运员已逃脱,目前驾驶车辆的司机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审讯,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侦办中。

(原标题:强酸水偷排下水道,被环保人员抓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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