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规定向未成年人售酒最高罚2000元

2013年05月08日11:07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8日电(记者李云平) 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酒类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酒类经营者明知是未成年人仍向其销售酒类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本办法所称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酒精成分的饮品。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食品酒类除外。

  这个办法明确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如违反该规定者,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内蒙古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酒类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酒类流通中的违法行为。

  目前,内蒙古建立健全酒类监督举报制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酒类生产、流通或者监督检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原标题:内蒙古:向未成年人售酒最高罚2000元)

(编辑:SN010)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保存  |  打印  |  关闭
  • 新闻北京出租车起步价拟调整为13元
  • 体育曝弗格森周末宣布退休 曼城锁欧冠资格
  • 娱乐张艺谋前妻忆离婚细节:巩俐的信把我击垮
  • 财经中石油同意取消限气令 前提是涨价8%
  • 科技微软6月推Win8升级版:或恢复开始按钮
  • 博客乐嘉:采访李亚鹏给我的强烈刺激
  • 读书极端年代小人物的命运:逃向苍天
  • 教育教室座位神分区走红 追忆那些年你坐哪儿
  • 育儿丈夫被催起床怒砍怀孕妻子致其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