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8日电 北京市公安局“平安北京”微博今日发布消息,对备受关注的“朱令令案”作出回应。消息称,目前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此案最终无法侦破。
微博指出,1994年12月,清华大学化学系92级本科学生朱令令因身体不适住院治疗。1995年4月28日被确认为铊盐中毒。同年5月5日,清华大学保卫部报案。北京市公安局接报后开展工作,认定有投毒犯罪事实发生,依法立案侦查,组成专家组开展侦查工作。专案组根据朱令令的日常活动情况,深入调查走访了130余名相关人员,并对北京市经营、使用铊盐的全部100余家单位开展工作。因从朱令令出现中毒症状到公安机关接报案件,时间已近半年,相关场所没有监控设施,犯罪痕迹物证已经灭失,尽管办案人员尽了最大努力,采取了当时能够使用的各种刑事侦查措施,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
微博声明,工作中,专案组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办案,未受到任何干扰。确有一些案件受侦办条件限制,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最终无法侦破。对此,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理性客观看待。
(原标题:北京警方回应“朱令令”案:碍于证据灭失 最终无法侦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