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答本报记者问
记者: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旅游休闲成为人们普遍参与的精神文化生活内容。今年5月19日,我国将迎来第三个“中国旅游日”。今年“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是“休闲惠民,美丽中国”。请邵局长给我们谈一下发展国民旅游休闲的现实意义。
邵琪伟:2012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年出游率超过2次,国内旅游人数达29.6亿人次,旅游业发展进入了大众化、产业化发展新阶段。顺应大众旅游休闲时代的到来和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在国家层面发布《纲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休闲需求,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民旅游休闲体系,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总的来看,发展国民旅游休闲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层面:
发展国民旅游休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要让人民过上殷实富足的物质生活,又要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上世纪末,许多老百姓理想中的小康生活是“吃有肉,住有房,还有余钱去旅游”。进入新世纪以来,旅游休闲消费与住房、汽车等消费一起成为新时期衡量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指出,让人民享受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旅游休闲需求是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方面,国民旅游休闲发展水平将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准。
发展国民旅游休闲,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充分彰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由国家主导国民旅游休闲发展,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旅游休闲生活作出指导和规划,大力推广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休闲理念,不断促进国民旅游休闲的规模扩大和品质提升,把推动国民旅游休闲发展上升为国家行为,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彰显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发展国民旅游休闲,是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的民生工程。实践证明,旅游休闲对于人的身心健康和幸福和谐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当前,我们国家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人们工作生活节奏普遍加快,相当多的人群承受了较大的工作生活压力,亚健康问题日益突出。《纲要》从满足人们的旅游休闲需求出发,通过安排各种旅游休闲活动,引导人们合理安排生活内容、调整生活节奏,实现寓休于闲、寓学于游、寓教于乐,使人们既能缓释工作压力、缓解精神紧张,又能陶冶情操、增长知识、益智健身,进而提高个人和家庭的幸福指数,从而推动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身内心的和谐发展。
发展国民旅游休闲,是把旅游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举措。2009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两大战略目标。《纲要》推动发展国民旅游休闲,顺应了当前我国旅游业从观光为主向观光与休闲度假并重发展的趋势,同时对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旅游休闲时间保障、旅游休闲环境营造、旅游休闲公共服务建设等方面都作了相应的规划,从而有利于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的步伐,为旅游业实现两大战略目标提供了重要保障。
记者:正如您所说的那样,发展旅游休闲,顺应了大众旅游休闲时代的到来和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那么国家旅游局将从哪些方面入手,来构建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民旅游休闲体系呢?
邵琪伟:《纲要》明确了到 2020年推进国民旅游休闲体系建设的若干重要任务。当前,要集中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广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休闲理念。中华民族自古勤劳节俭,旅游休闲长期没有成为社会消费的重要形式和普遍性行为。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已经普遍接受和认可旅游休闲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整个社会再生产与可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纲要》的出台,成为全社会普遍认可休闲观念的重要风向标。我们将广泛宣传推广《纲要》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使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休闲理念深入人心,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国民旅游休闲发展,鼓励国民积极参与《纲要》实施,为建立中国特色的国民旅游休闲体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二是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受传统观念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影响,很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因工作量大等原因使得法定假日和双休日无法实现全休,加上带薪休假制度尚未普遍落实,国民的旅游休闲时间还得不到完全保障。旅游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从实际出发,制定弹性带薪休假制度。此外,秉持人文博雅教育的原则,将积极联合有关部门推动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推动高等学校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推动地方政府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
三是鼓励国民旅游休闲消费。目前国民旅游休闲消费相当于居民消费总支出的比例已接近 10%,成为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重要力量,但还有不少影响国民进行旅游休闲消费的因素。我们将按照《纲要》的要求,一要在提高供给水平上下工夫。稳步推进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等免费开放,推动城市休闲公园限时免费开放,鼓励设立公众免费开放日等。二要在引导消费上下功夫。推动景区景点门票价格稳定,推动落实对未成年人、高校学生、老年人、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实行减免门票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逐步推行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等。三要在提升质量上下功夫。健全旅游休闲活动的安全、秩序和质量的监管体系,倡导诚信旅游经营,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打击欺客宰客、价格欺诈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四是丰富国民旅游休闲产品。目前我国有2万多家各类景区景点,但适合休闲度假的不足 1/10,城市之中适合旅游休闲的公园、街区等也十分缺乏。我们将根据《纲要》要求,一要加大多样化产品开发。积极开发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多元化的旅游休闲产品,组织丰富多彩的旅游休闲活动。二要推动多元化产品供给。既推动各级政府逐步增加旅游休闲公共投入,同时鼓励社会资金建设旅游休闲设施。三要加强旅游休闲的基础理论研究,加大旅游设施设备的研发力度,提升旅游休闲产品科技含量。
五是完善国民旅游休闲公共服务。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颁布,标志着中国旅游业进入全面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新阶段。促进各级政府落实旅游公共服务的法定责任,是《旅游法》出台后旅游部门的重要工作。《纲要》明确了旅游休闲活动中“公共服务”的范畴。我们将加强旅游便捷化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旅游咨询公共网站、公共场所旅游咨询中心,完善道路标识系统等。加强旅游休闲的安全、卫生等保障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旅游安全救援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记者:《纲要》出台后,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特别对于“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这一目标,百姓多有期待。您是怎么看待这一问题的?
邵琪伟:我们国家关于带薪休假制度有法律,《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有法规,2008年开始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有政策,人社部 2008年先后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就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做出政策安排。
但是带薪休假制度目前在我国落实的还不是特别到位。这其中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即使在国际上,我们请研究机构做过了解,许多西方国家从提出带薪休假制度并达到目前的落实水平,基本上都走过了60—80年的时间。我国目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有几个难点:一是观念问题。长期以来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旅游休闲是不思进取,习惯于把休闲与进步、休闲与发展、休闲与生产对立起来,休闲观念尚未形成大众文化,国民旅游休闲意识还没有普遍形成。二是用人单位特别是一些企业缺少推动带薪休假的动力。在当前劳动力市场相对供过于求的情况下,职工要求休假权,就有可能直接影响就业。三是我们国家地域面积大、区域发展不平衡、行业分类又很细,情况各有不同,落实带薪休假客观上还有一个逐步推进过程。为此,我们建议应从贯彻《纲要》入手,在营造国民旅游休闲意识、强化政府旅游公共服务职能、研究制定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措施等方面下工夫,虽然到2020年基本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还有较多困难,但总是应该把这个工作向前推动。同时,我们也建议一些有条件的地区、行业、企业单位等根据实际情况分门别类地制定一些可行的办法,共同推动这项工作。
记者:您对下一步如何推动国民旅游休闲的贯彻落实有什么考虑?
邵琪伟:《纲要》集中了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各方面的意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但是,国民旅游休闲体系建设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有关行业和每个国民都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各尽其责、共同推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旅游局负责《纲要》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和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一道,一要加强舆论宣传,培育和增强国民旅游休闲意识,提高国民旅游休闲参与度。二要落实责任分工,结合各部门职能,研究提出落实《纲要》的分工方案,把工作和措施逐步落实到具体的行业部门,同时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推广总结近年来广东、山东、浙江等地率先推进国民旅游休闲的经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国民旅游休闲发展。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检查《纲要》分工执行情况,敦促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尤其是针对社会特别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强监督,为大众旅游休闲活动的广泛开展创造更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