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队员:城管相对其他部门何尝不是临时工

2013年06月07日04:19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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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管、学者“正反方”热议——

  只纠结城管本身,永远破解不了它

  本报记者 庄庆鸿 实习生 张辉

  “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的就是城管了!”有网友这么感叹。连日来,延安城管暴踩商户头部、淮北城管打围观学生、抚顺城管殴打老人和围观市民,让“城管”再次成为千夫所指。

  城管打人到底为何屡禁不止?“出事责任归临时工”的恶性循环如何解决?中国青年报记者为此深入采访小贩、城管、学者等各方观点,追寻这些问题的答案。

  一切错在“临时工”?

  延安城管踩商户头部事件发生后,延安市政府6月5日晚发布处理结果:对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稽查中队中队长张奇、队员南小波的处罚是“行政记大过”,对其余6名协管员则直接“解聘”。

  这个“开除临时工”的处罚决定,引起了人们的更多质疑。

  “《劳动法》实施以后,根本就没有临时工了!每次政府部门出事,就说是临时工干的,这是政府部门公然违法的宣言和示范,还有脸说什么法治社会?”知名主持人孟非发表微博,引发了17多万次转发。

  看到新闻后,南京市玄武区城管执法大队队员赵阳发出了“九评临时工”的微博。

  他认为,将签有劳动合同的协管员称作“临时工”是误导,但准确凸显出其“临时”特色:随时能录用、随时能辞退、录用无考核、入职低门槛、正常收入低、工作苦累脏……“不是临时工,更像临时工。”

  为什么要招协管员?

  赵阳认为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城市管理工作量大,编制有限;二是协管员用工成本低,招一名城管的支出可招三四名协管员;三是协管员可以从事城管“干不了或不方便干”的事。“你在某些城市吐口痰,可能会围上几名协管员死缠烂打追要罚款,罚款效率远超有执法权的正式城管执法人员,领导甚至引为经验。”

  赵阳表示,其实招聘协管员、城管不是像传言那样,刻意招聘有劣迹的人。

  “但是由于管理混乱,有劣迹的人确实容易混入。在领导的传统观念里,‘有魄力’、‘敢打敢杀’的人更加适合当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效率更高。这些根深蒂固的观念,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这个群体。”

  出人意料的是,赵阳坦言,协管员出了问题,挨骂的城管也觉得“委屈”。

  作为城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协管员的准入机制同样存在着较大问题。原本应是“谁招聘、谁管理、谁负责”,但现实却是多头招聘。“现在很多部门都可以招协管员,城管部门可以招,街道可以招,保安公司也可以招,这就导致了对协管员的管理成为了大难题。”

  更日常的问题就是“多头管理”。“街道办事处考核付薪水,协管与城管一起工作,城管未必能管住协管员,但城管落了骂名。”

  赵阳眼中,协管员的尴尬是现实“压”出来的。

  “协管员”顾名思义应是协助管理者,不应成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和主力,现实却是,他们拿着极低的工资,承担了太多工作。“他们往往还要协助其他部门工作,成为工商协管员、防疫协管员、治安协管员……给协管员减负、配足相应城管,道理简单,改变很难。”

  高层领导人提出“把权力关进笼子”,那么,怎样把协管员关进笼子?

  赵阳认为,辞退了之不能解决问题。“因为现在各地都大量聘用协管,一出问题,顶不住了,就把临时工炒掉,缺少有效的问责。一个临时工倒下,千百个冲上来。”

  问责机制不够完善,也是城管暴力执法频发的原因。“我认为应该问责领导,并且是一定要追究该单位一把手的责任。还是要和乌纱帽挂钩,才是抓住了要害。”

  “无所适从”的城管

  2013年3月6日,一张照片震颤人心。广州小贩李盛燕与城管人员发生争执,遭掐脖子。照片上,小贩妈妈被反铐双手,1岁的小女儿努力去抱她。

  随后,李盛燕将当地城管与公安局告上了法庭。5月24日,此案正式开庭审理。

  其代理律师隋木青认为,城管对李盛燕采取的行为属于“行政侵权,伴有人身侵害”,城管的暴力执法行为也大都表现出这样的特点。

  当时,广州市城管大队一名队员曾发博客分析:“掐脖子的动作不当,但想要处理得更好、更合适一点,我只能回答:很难很难!”

  他分析,从小贩开始向城管砸东西的那一刻开始,城管无法完全避免肢体接触。“后果就是城管执法,现场一片狼藉、造成交通堵塞。”同时,因为男女有别,城管碰小贩其他身体部位,也会遇到类似问题。如2012年3月深圳“城管胸袭女档主”事件,而碰头部则可能成了“城管摸女小贩脸”。

  关于为什么不避开小孩的问题,队员分析认为,如果城管去碰小孩,立马会有配图新闻:“城管强抢小贩婴孩”。“拉扯过程中伤到小孩的话,谁负责?现场是马路,把小孩带到哪儿去?”

  在隋牧青看来,城管的越权是由于城管制度的“先天缺陷”。

  “城管条例比较含糊地把人身和财产的强制权赋予了城管,包括扣押行为,拆除违法建筑行为等,都涉及到人身自由与财产的强制执行,然而又规定得很模糊,这就给城管执法提供了很大的空间。”

  广州城管队员也认为,现在城管存在无所适从的尴尬:“当城管为了避免肢体接触,配了几块盾牌,人们说‘城管武装到牙齿对付弱势小贩’;城管请公安培训,教一点现场应变、制止对方的技能的时候,人们说‘城管学公安,靠暴力执法”;当女城管学一点自卫防身术的时候,更是有高清组图配上‘女城管挥拳向谁?’;当城管无奈中‘卖萌执法、举牌执法、眼神执法、下跪执法’的时候,出现了‘城管作秀’、‘冷暴力’的新闻……”

  “我只想问:在面对这些复杂的执法场面的时候,我们的法律,到底赋予城管什么样的权力和手段去有效执法?”这名队员最后问。

  对于城管权力来源的合法性,隋木青同样持质疑的态度:“很多政府部门把法律授予的权力转给了城管,但这样的转移有效吗?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随便转移吗?”

  赵阳则认为,城管暴力执法,源于城管的法律界限尚未搞清。

  “当前发生的许多城管暴力执法,起因都是暂扣小贩的物品,这到底合不合法呢?如果对方不同意,或者用暴力抗拒,城管应该怎么办呢?不管,没有尽到义务,强行暂扣,又会发生冲突,公安部门进行配合,又没有足够的警力。”

  “一城之管”的存废之争

  隋木青站在不少网民的“正方”,认为城管制度“必须废除”。“因为法律没有赋予城管相关的权力,他们的执法地位也很尴尬。”

  在他看来,城管所承担的管理市容职责应该由“公共警察”来负责。

  而“反方”赵阳看来,即便取消城管,也不解决暴力执法的问题。

  “目前各部门推诿的问题,都集中到了一个城管部门来。国外虽然没有城管,但是也有相应的部门来做。如果取消了城管制度,还权给各个部门,并不意味着就能够彻底暴力执法的问题,而且还权以后,各个政府部门会因此增加大量的人员。”

  在采访中,也有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城管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作为城管上级的地方政府,早就应该吸取教训,理顺城管的身份和地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际操作里集中的只是责任和义务,并没有理顺相关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地位。综合执法部门,只是地方的万金油,什么都能管一阵,什么都不能根治,然后全社会都把气撒到它头上。”

  赵阳认为城管制度不应该取消,同时,作为“临时工”的协管也不应被清退。“现在城管的人数确实不够,南京已经有十年没招聘城管了。这么大的城市,想要管理起来,政府应该加大投入。”

  近日《环球时报》评论称:“我们在批评城管的同时,谁也拿不出来一个彻底取代城管的方案。一些建议是局部性的,能起到修补作用,但城管在目前阶段存在的必要性是严肃学者们的共识。”这一观点引发了很大争议。

  赵阳并不因为自己是城管,就支持这一观点:“且不说哪些人算严肃学者,有无这样的共识,难道城管存在的必要性仅靠严肃学者的共识维系?”

  在城管制度存废问题上,他表现出了“改革派”的特点,“与其取消,不如加强监督,规范一下城管的工作。”

  “只纠结城管问题本身,永远找不到答案”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同济大学教授蔡建国就提交了提案,明确呼吁“完善城管立法”。这是我国首个呼吁“城管立法”的政协提案。

  本报记者今日联系蔡建国委员,他表示:“至今为止尚未收到任何相关部门对提案的回复。”

  “我认为城管和被执法者的矛盾,本质上是非对抗性的矛盾。从根本上来说,是我国法制还不够健全。相比所集中的职责,城管完全没有相适应的法律手段和权力去有效地履行职责。”

  赵阳也深有同感。“人们把协管员称作‘临时工’,然而以城管目前的尴尬地位,城管相对其他政府部门而言何尝不是‘临时工’?城管为体制背黑锅,协管员为城管背黑锅,临时工就成了中国最忙最坏的人。”

  他对城管的比喻很有意思:“现在的社会矛盾冲突很多,而城管不是灭火的‘消防队’,很多时候恰恰成了‘点炸药包的人’。”

  有10多年城管工作经验的他认为,在现有制度下,城管执法应该更需要智慧。

  “我们对待小贩,不能一概而论,小贩可能不懂相应法律法规,就应该告诉他们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劝告教育为主。我见识过形形色色的小贩,很多是家庭很困难,确实要以此为生,对于这些人群,我们也会予以照顾,通过小区物业公司,解决工作问题。”

  赵阳说,对于小贩问题,应该重视“疏导”,以温和的方式予以解决,不能动不动就采取过激的暴力方式。比如“我会做很多前期工作,多开几张整改通知单,多次进行提醒,对形势和执法进行一个预估。城管执法是为了社会的和谐,不能因此破坏了社会的和谐。”

  “还要给城管先洗洗脑,让它不能有创收的冲动,要斩断它的利益链。如果没有创收的任务和压力,那么,它的执法就会规范很多。”隋木青说。

  但城管的“专业化”管理,多年来一直难以真正见效。

  一位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对中国青年报记者坦言,“全国城管很松散。想做到标准化,更专业化,受到人、财、物方面的限制,更是一言难尽。”

  蔡建国委员表示,明年两会他依然会继续推动“城管立法”的提案。“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到某一个城管身上,该健全法治的就应该健全。”

  隋牧青也认为,要解决城管暴力执法问题,需要从立法层面入手,“期待城管条例重新修订,把权力明晰一下,去掉与财产和人身有关的强制权。如果涉及到强制权的话,要向法院申请,有了法院文书后,再由城管代表法院来执行。”

  赵阳,城管问题的出路,正应该结合目前我国的社会大背景。“如果把就业、社保、贫富差距问题解决了,怎么会有那么多小贩呢?小贩少了,暴力执法也会少了,也就不会有老百姓跟你拼命了。如果只是纠结于城管问题本身,永远都不会找到答案。”

  本报北京6月6日电

  一位城管队员的自述:

  “大家总骂城管素质低,招高学历又骂浪费”

  本报记者 庄庆鸿

  城管队员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群体?真的都那么“如狼似虎”吗?

  本报记者专访一位从业十年的基层城管队员,以下是他的自述:

  延安城管暴踩商贩头、安徽城管打学生的事,我都看到了。总之心情很复杂——很郁闷,很遗憾,很生气,对涉事的协管员又有一点理解。

  我在一线,也遇到过几次动手或差点动手的情况。

  当时是一个乱贴广告的摊主,带着手下一帮人喊打喊杀。我们又是夜班,只有3个人。所以我们报了警,请示领导后先撤了。第二天,我们再去是一队人,造势压阵,才解决了这个问题。

  打拍照市民的事情,我不太了解细节。按照我们平常遇到的场景,执法时,会有路人拍摄,特别是充满正义感、对城管误会比较深的青年学生。他们往往一边拍,一边严厉指责城管又在抢东西什么的,其实他们并不了解事情全貌。不排除当时双方有言语冲突的可能。但是,打市民是绝对错误的!这点毋庸置疑。

  其实城管也是人,没有人会无缘无故这么极端。一般是平时积累的压力得不到正确的释放,积累下来,加上酒精上脑的冲动,失去理智才造成的。我觉得,最近这些事件从整体上讲,不能代表城管的整体形象。

  现在很多人都认为城管“素质低”,但是我们招考公务员都是本科以上,我也是本科,学法律的。实际上,即便是协管员,目前也有很多硕士,全国都不少。这也是就业大环境的影响,现在有的硕士的就业形势还不如技工呢。

  当出现城管打人事件时,人们会说城管素质低。但是当城管招收高学历队员的时候,大家又会说:这是浪费。这是很尴尬的事。

  城管执法最大的困境在体制上,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制度设计和运行的现状,落实了行政处罚法“一事不两罚”的原则,但忽略了“过罚相当”的原则。

  城管困境的根源,在于现阶段的城乡差距、贫富差距、东西部差距、就业压力这几大矛盾,还有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行政处罚赋予执法者的权力太有限。

  举个很普遍的例子。对占道的大排档,他们违反了多部法律,产生油烟违反环保法、材料来源不明违反食品安全法、占用道路违反道路交通法、无证经营违反工商管理法规、噪音违反治安处罚法,但现在不是各家都去处罚,而是城管综合执法,这就叫“一事不两罚”。

  但是城管只能对他从影响市容的角度处罚,这些罚则一般都很轻微。城管不是上述法律的执法主体,不能对同一行为造成的“违法竞合”进行合并处罚,这就使得当事人受到的处罚和他的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明显不相当,这就是“过、罚”不相当。

  影响市容,应该只是这种违法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中最轻的层面,处罚了这个,其他方面往往被有意无意地忽略。

  你问我“城管打人事件屡禁不止的根源在哪里?为什么改不掉?”我不是很认可这种问法。

  问“为什么避免不了”,比较合适。因为这种冲突不是执法者主观想避免就能避免的,那除非不作为、渎职。实际上,这种冲突,是所有执法者同样面临的,只不过城管执法在大街上,大家见得多而已。

  回到这个问题,城管和小贩的矛盾根源,在于个人私利和公众法益的冲突。执法如果要严格,势必损害当事人的私利。城管认为“这是非法的,我是执法的”,小贩认为摆摊“天经地义”,双方认识的偏差更会加剧冲突。

  怎样才能避免这种当场冲突?我觉得根本上需要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就像香港一样。执法者只要有足够的证据,当事人不配合的,交给法院去强制执行,或者其他有足够强制力的执法部门。

  我当城管,今年正好十年。

  城管的负面形象,也是在偿还中国法制建设进程的历史欠账。在有城管以前,是工商人员追着小贩满街跑。城管成立初期,法制很落后,确实普遍有粗暴执法、罚款创收的情况,但那个时候,又何止城管如此呢?

  怎样改变这种现状?现在城管能做的,要“跳出执法的圈子执法”。要在谈判方式和沟通技巧上下功夫,比如“举牌执法”、“献花执法”、“围观执法”等,都是积极的尝试。

  而在城管自身,除了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压力调试、处置群体性事件、正当防卫、沟通谈判的培训。

  媒体对城管的误解,多数也是历史原因形成的,主要是城管自身的问题造成的。但现在,我觉得媒体的问题也不少。

  城管,是媒体监督政府、批评政府的一个突破口、一个靶子。用一些媒体的话说,城管是“新闻富矿”。因为政府存在的问题,在城管身上都能挖得到。而同时,媒体对城管批评,受到的限制会很少。

  从我跟媒体人打交道的过程中,我的个人体会是,媒体人对城管的误解,很多是带有个人情绪或个人利益而刻意为之,挟媒体之公器以泄私愤。比如,他们的亲友是小贩,或者跟城管有过冲突。或者是带着一种先入为主的惯性思维去报道,有些连城管的全程都搞不清楚,就侃侃而谈。

  而总的说来,不管城管做怎样的改革或尝试,舆论总是以一种挑剔的眼光来审视。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方案是能让所有人满意的,只要你站在不同的角度,总能挑出毛病。长此以往,就显得城管一无是处了。刚才提到的关于城管队员学历的争论,就是典型的例子。这就使城管队员会产生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意志不坚定的,很容易破罐子破摔。

  所以,当城管很容易,当好一个城管,很难。

  (原标题:“大家总骂城管素质低,招高学历又骂浪费”)

 

  

(原标题:只纠结城管本身,永远破解不了它)

(编辑:S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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