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政局官员猥亵3名男童被判4年

2013年06月14日17:31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6月14日电(记者毛一竹)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14日对广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原稽查处处长李军猥亵3名男童案进行一审宣判,李军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间,李军用QQ发“漂流瓶”和聊天方式结识了3名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苏某、张某、吴某,并以给付金钱、物质等利益为诱饵,多次引诱3名被害人到其居住地进行猥亵。

(原标题:广州市民政局一官员猥亵男童一审被判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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