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三定方案公布 取消下放10项职责

2013年06月19日04:24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刘涌 北京报道

  在新组建的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式挂牌3个月后,6月18日,其“三定”方案终于对外公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这个由原卫生部和原国家人口计生委组建合并的新机构设21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545名。

  值得注意的是,“三定”方案将原先由国家发改委承担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国务院医改办”)的职责,划入了卫生计生委,挂靠在卫生计生委新设立的体制改革司。

  此前,国务院医改办主任由发改委副主任孙志刚兼任。今年3月,孙志刚调任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据知情人士透露,孙将继续担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目前,孙志刚的级别为正部级。

  根据“三定”方案,新设立的体制改革司除承担国务院医改办的相应职责外,还特别点出了“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另一项引人关注的变化是,在卫生部时代,农村卫生工作由农村卫生管理司负责。而机构改革后,农村地区的卫生建设由基层卫生司负责,并特别明确提出了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

  与2008年卫生部“三定”方案不同的是,卫生计生委的“三定”方案并没有在基层卫生司的职责当中涉及新农合的管理问题。

  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整合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职责并由一个部门负责。但是,“一个部门”究竟是谁至今未有定论。人社部门、卫生部门的相关学者就管理问题曾做过多次论证,但官方一直未予置评。

  在“三定”方案公布之际,卫生计生委对新农合管理的相关问题做出了表态。

  卫生计生委称,新农合制度10年来运行良好,成为国际公认的绩效最高的基本医保制度之一。

  针对此次“三定”方案没有明确新农合的管理问题,卫生计生委表示,“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项系统工程。具体管理体制问题不在本次‘三定’范围内,将另行规定。在管理体制明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继续承担新农合管理职责。”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任务分工的通知,三大医保的整合工作是由中编办负责,期限要求是2013年6月底前完成。

  此外,在职能转变方面,卫生计生委取消了5项职责,下放了5项职责。其中,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职责下放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对医疗机构服务绩效评价等技术管理职责转移给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三定”方案还提出,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卫生计生委要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法人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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