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于量、徐程、陈珠还6月19日报道:在今天上午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毛大立介绍说,《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和标准分值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持证人若需要调整积分,应该委托用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在《居住证》签注时,对持证人积分予以确认。持证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应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值得注意的是,持证人积分项目发生变化导致积分下降或出现减分项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其积分进行扣减,并告知持证人。持证人《居住证》被注销时,积分自动失效。
毛大立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发展改革、教育、卫生计生、公安、工商、税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经济信息化等部门对《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和标准分值提出调整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