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300万元是企业间借款还是受贿款、印某给予雷政富的1万元美金是否属于受贿款、范某送雷政富妻子的10万元是否归还、证据是否成立充分等四大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被告人及辩护人认为雷政富让明某公司借给肖烨公司的300万元是借款,应属于民事纠纷,雷政富在其中仅起居中介绍作用,对该300万元借款没有占有、使用、支配和处置的权利,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雷政富及辩护人对另两笔指控的犯罪事实也提出异议。
针对“雷政富为时任重庆某医院骨科主任的范某在职务升迁上提供帮助,收受范某给予10万元”指控,雷政富及其辩护人称,这笔10万元是由雷政富的妻子聂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的,聂某事后及时将钱归还范某,证人范某、聂某就此出庭作证,接受了法庭的询问和调查。
庭审中雷政富表现平静,他认为300万元不是他个人受贿。为了说明异议,雷政富主动讲述了不雅视频事件。
雷政富说,被拍不雅视频后,赵红霞曾要求和他结婚,他无法答应,只得找到赵红霞的上司肖烨出面解决。
据悉,肖烨很快便联系雷政富,称事情已经妥善处理,并当场把录有不雅视频的光盘给了雷政富,雷将光盘现场砸碎。
肖烨和雷政富因此结识并很快成为朋友。此后,肖烨向他借款300万元。雷政富没有这么多钱,便转告明某,由明某借给肖烨300万。肖烨归还100万元后,剩下的再没归还。
雷政富在最后陈述中表示,庭审客观公正,让当事人、控方、辩方、证人都充分发表了意见,并称“那300万元的确是借款,我自始至终都没有过贪恋,也没有让明某替我买单之嫌”。
(原标题:自称“300万的确是借款, 没有过贪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