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3年落户城镇农业人口不足农民工1/10

2013年06月27日04:39  南方都市报

  聚焦人大常委会会议

  南都讯 记者王卫国 实习生 王佳宁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昨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了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国家发改委高层首次全面介绍我国城镇化趋势以及下一步城镇化制度设计的基本思路。对于备受关注的户籍制度改革,徐绍史明确指出,要“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异地就业城镇人口”。

  三年落户城镇农业人口不足农民工1/10

  报告显示,2010-2012年,全国农业人口落户城镇的数量为2505万人,平均每年达835万人。但这一规模与庞大的农民工相比仍显得很有限。徐绍史在报告中指出,被纳入城镇人口统计的2.6亿多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平等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城镇内部出现新的二元结构矛盾,制约了城镇化对扩大内需和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也存在着社会风险隐患。

  户籍制度固化城乡利益失衡格局

  徐绍史还指出,现行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已经形成的城乡利益失衡格局,制约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要创新和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特大城市落户条件要合理设定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推进城镇化作为今年六大经济工作任务之一,发展改革委从2010年开始就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4个部门启动城镇化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这份备受关注的规划尚在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中。

  徐绍史昨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介绍了下一步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四大战略重点:第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第二,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第三,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第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问题,徐绍史指出,要“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异地就业城镇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据介绍,下一步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东部中心镇等将发展为中小城市

  徐绍史在报告中还明确,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合理增设城市建制,形成设置科学、布局合理、服务高效的行政区划和管理体制。

  目前,我国城市数量不足难以承载城镇化的需求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据国家发改委研究机构统计,自1997年以来,我国城镇化率提高了20个百分点,但城市数量却由666个下降到当前的657个。这与国外城市化快速推进时期的城市数量同步大幅增长形成鲜明反差。

  徐绍史昨日在谈到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时指出,要把有条件的东部地区中心镇、中西部地区县城和重要边境口岸逐步发展成为中小城市。

(原标题:户籍改革将以农民工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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