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6月28日消息(记者侯艳)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进一步明确驰名商标的定义,并严格限制"驰名商标"的使用。
这一次草案修订过程当中进一步明确了个案认定和被动保护的原则,明确了驰名商标内涵:较长时间内持续使用,并被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品,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明确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品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此外草案还对商品注册审查时限作出了规定,另外加强了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侵权案件的赔偿额从现行法律中的50万元,在一审稿中提高到100万元,这一次提交的草案提高到了200万元。尽管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很多常务委员在审议这部草案的时候,还是认为这样的惩罚还是不够严厉,考虑到部分盗用商标行为其实利润很高,甚至是数以千万计,因此200万上限还是比较低,可以再考虑进一步上调。
出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张峰:现在关于商标侵权违法问题的各种法律很多,但是不是特别管用,其中一个核心问题依法还是要严格,在执行法律过程当中要严格,现在违法成本太低就纵容了犯罪,现在查处比较难,对于侵权问题查处之后现在是要受侵害单位来举证,举证侵权一方到底销售多少金额、盈利多少确实太困难。恶意侵权就应该罚得他倾家荡产,让他不干再有这种侵权的行为了。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王士礼,对于商标审查时限作出了一些建议,他建议进一步放宽申报商标注册条件。
王士礼:现在注册门槛过高,条件过严,注册一个商标的时限需要两到三年,有一些好企业好商品没有商标注册就会影响企业发展,修整以后缩短为九个月,但是时间仍然有一些长,不利于调动企业注册商标积极性,建议能够再进一步缩短。
万鄂湘副委员长也说,现在商标注册程序太多,一共有四道程序。行政上有两道,先要商标局审查,商标局之后再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他建议这两个可以合并在一起,如果真正有纠纷再通过司法审查也是能够解决的。这些委员建议可能也会在草案修改当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
(原标题:商标法修正案提交审议 严格限制“驰名商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