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49岁的徐州人邱建军,自徐州出发,辗转北京,经内蒙古的锡林浩特,最后抵达一个名叫太仆寺旗的地方。
这个一句蒙语不会说的外乡人,应邀前来投资开设医院。选址、招人、购入设备、医药、领取工商执照,顺风顺水,不足半年,一个像模像样的医院建立起来了。可是好景不长,没多久,医院就被当地公安局查封;而正在南京检查身体的“邱院长”也被内蒙古警方带回了太仆寺旗。
被刑拘、被逮捕、被判决,邱建军两次被当地法院判处13年徒刑,罪名是诈骗。好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院,两次以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最终太仆寺旗检察院以撤销起诉让他免遭“囹圄之灾”。但是这个时候,他已经在看守所里熬了603天。
人走出了看守所,但噩梦并没有做完,之后他又经历整整一年的取保候审。当太仆寺旗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时,他才觉得自己真正恢复了自由。而从那一天起,他开始了漫漫的争取国家赔偿之路。
“快4年了,国赔还没有完全到位。”邱建军对现代快报记者表示,他感到自己受到了第二次伤害。
女旗长力邀
太仆寺旗多了个民生医院
邱建军是由一位朋友的前妻刘萍介绍到太仆寺旗去的。当得知在徐州拥有两家医院、一家电子工厂的邱建军有意在外投资时,刘萍把他介绍给了时任太仆寺旗副旗长的于晓红。而于晓红则力邀邱建军前来考察投资环境。
2005年10月的一天,邱建军在刘萍的陪同下,自徐州辗转北京,飞到内蒙古的锡林浩特。事先等在锡林浩特的于晓红,把他们带到了太仆寺旗。太仆寺旗位于内蒙古的中部,隶属于锡林郭勒盟,是一个地广人稀的国贫县(旗)。宝昌镇是太仆寺旗政府所在地。
“现在想起来,我有点像自投罗网。”邱建军说,当时于晓红的热情让他有点招架不住。这位负责文化卫生的副旗长,领着邱建军考察了宝昌镇的两家主要医院——旗人民医院和中蒙医院,同时许诺他,如果医院办起来,她和刘萍,以及太仆寺旗的侯书记都会一起参股。
经过一番考察,邱建军发现在这里办一家医院挺合适:现有的两家医院条件都不算好,自己如果把先进的医疗设备和医药引进来,还是很有竞争力的。而于晓红提供的另一个信息,则让他心里有了底。于晓红介绍说,几个月前,旗医院刚刚退下了一批刚到退休年龄的医护人员。“这些人其实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邱建军说,在于晓红的催促下,他开始了选址、装修、购买设备、招人、申请营业执照。
第二年的3月1日,“民生医院”拿到了营业执照,并开始了试营业。但是因为于晓红、刘萍等的“临阵退缩”——不参股,医院的性质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为邱建军,注册资本200万元。
刚开张
医院来了个合伙人
民生医院是2006年3月1日开始试营业的,邱建军说,在此前一天,也就是2月28日,李梁来到了医院。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邱建军说之前于晓红曾说过,她有一个在北京搞建筑生意的同学李梁,想投资、参股医院。邱建军说,那天李梁并没有提参股的事,“他只是在医院随便转转,也可以说是考察吧。”
李梁正式提出参股是两天后的事,邱建军记得3月2日晚,于晓红约他和李梁一起到她宿舍谈事情。那个晚上,李梁提要参股的意愿,表示想占整个股份的45%。而碍于于晓红的面子,对于李梁这个并不了解的人邱建军只好答应。
而第二天,也就是3月3日,李梁就往民生医院的账户上打了50万元。而他们两人最终签订合作协议是5月份的事情。邱建军介绍说,5月19日,李梁再次来到太仆寺旗,手里拿出一份合作协议。也就是在那一天他们共同签署了那份协议。协议的第六条规定,向卫生部门报送办证材料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由李梁负责。而这是一条关键的约定。协议同时约定,李梁占医院股份的51%,邱建军占49%。
邱建军向快报记者解释说,他之所以同意李梁占大头,是因为李梁说51%中有5%是于晓红的暗股。如果日后双方能认真履行协议,真诚合作,邱建军说,民生医院会向好的方向发展。“从3月到5月,医院的走势很好,渐渐在太仆寺旗形成了好的口碑。”但是现实并没有朝邱建军所期待的方向发展。
2006年9月,邱建军因病回徐州进行手术治疗。在回徐州的路上,他接到李梁的电话。
邱建军介绍说,李梁在电话中指责他在医院经营不顺利时离开。“他在电话中骂骂咧咧,我没理他。”而到徐州住院后,他就接到医院职工打来的电话,他们反映李梁带人到医院闹事,并且封了他办公室里的保险柜。有职工反映,李梁介绍来的、担任医院财务总管的杨建中私自把医院的营业款打入自己的信用卡,医院为此没有买药的资金。邱建军得知情况后,立即让职工前往旗公安局报案。但是公安局不立案。在这种情况下,邱建军决定免去杨建中的职务。
而这一决定无疑惹恼了李梁。邱建军介绍说,先是李梁带太仆寺旗工商局查封了民生医院。邱建军向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投诉后,工商局解了封。10月16日,太仆寺旗公安局的人又查封了医院。而究其原因则是李梁向太仆寺旗公安局举报邱建军诈骗其投资款62万元。
错捕、错审、错判
他在看守所里呆了603天
民生医院被查封,邱建军在太仆寺旗的投资以“失败”收场。这让远在徐州的他懊丧不已,但是他相信有关方面经过调查后,会得出公正的结论。事实证明,邱建军的想法是对的。但是这公正的结论来得太迟了些。在公正到来时,他已经被强制关押在看守所,603天——
2006年12月16日,太仆寺旗公安局以邱建军涉嫌诈骗罪立案。
2007年2月5日,正在南京看病的邱建军被太仆寺旗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拘留,从南京带回太仆寺旗,关押在看守所。
2007年2月16日,邱建军以涉嫌诈骗罪被太仆寺旗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7年4月17日,太仆寺旗公安局将邱建军移送起诉。
2007年5月17日,太仆寺旗检察院“退补”。
2007年6月17日,太仆寺旗公安局重新移送起诉。
2007年7月15日,太仆寺旗检察院因案情复杂延长15日。
2007年7月30日,太仆寺旗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7年10月25日,太仆寺旗法院判处邱建军有期徒刑13年。
2007年12月18日,锡林郭勒盟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2008年4月25日,太仆寺旗法院判处邱建军有期徒刑13年。
2008年7月4日,锡林郭勒盟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2008年9月27日,太仆寺旗法院准太仆寺旗检察院撤回起诉。
2008年9月29日,太仆寺旗检察院决定对邱建军取保候审。
2008年9月29日,邱建军被太仆寺公安局释放。
至此,邱建军因为太仆寺公、检、法三方的错捕、错审、错判,在看守所里呆了60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