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程贤淑 报道 制图 任萍
老无所依,心情悲苦,身体欠佳。上海7千余户失独家庭正面临着身体、经济、精神上的三重压力。今年“两会”期间,34位代表,或联名或独自提交议案和书面意见,不约而同聚焦失独家庭,呼吁尽快建立失独家庭社会救助保障机制,让政策的阳光照耀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记者今天获悉,市人口计生委对此明确表示,上海正在研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拟进一步提高特别扶助标准;并将围绕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精神慰藉,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民政部门也正研究完善扩大养老服务补贴范围的政策。
■案例:中年丧女失独家庭难以走出阴影
这本是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乐享天伦,却突遭变故:从名牌大学毕业、已走上工作岗位的优秀女儿,突患白血病,过早离世;父母无法再生育,年龄已进50大关,精神崩溃,健康恶化,空虚度日,老无所依,但不得不咬牙面对养老的压力……
约两年前,一对形容枯槁的中年夫妇走进天山三村,临时租下一套房,悄无声息地入住。连续好几个月,他们都没有与新邻居有过交往。女主人从未迈出过家门,男主人也难得现身。大多时候,两人整天闷在家里,相互舔舐伤口,仍难挡悲伤蔓延。为了他们的独生女,全家倾其所有,治疗3个月,最终还是败给了“死神”,且欠下几十万元的债,人财两空。
“明明只有50多岁,但那副憔悴的模样,起码比真实年龄老10岁。”市人大代表、长宁区天山街道天山三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张雅玉回忆说。老房子充满了关于女儿的回忆,夫妻俩没有勇气再住进去,无奈之下选择搬家暂避。 “那位母亲每天一睁开眼,女儿的倩影就在面前晃。”张雅玉说,“她本来身体就不太好,女儿病逝后不久,她胰腺炎发作,接到好几张病危通知单。 ”
为了摸清这家人的情况,张雅玉付出几多艰辛。 “我几乎每天都去,哪怕只是陪着静坐,一起痛哭,听他们重复念叨女儿小名。只要能把我当好朋友,愿意让我分担一点痛苦。 ”
凭借不懈努力,张雅玉渐渐走进这个冰封的家庭,继而了解到失独家庭目前享受的政策。“每人每月能拿到政府补贴150元,每人每年春节再领500元。其他没了,我觉得不够。 ”
考虑到这个家庭的经济条件十分困难,张雅玉利用现有政策,为他们多争取到了每月500元的临时补贴。“另外,我们街道每年劳动节和国庆节,会给失独家庭发慰问礼包。不过,大多数失独家庭的经济补偿和心理抚慰,都还不到位。 ”张雅玉坦言,自己工作繁忙,这对夫妇逐渐打开心扉后,社区志愿者同步跟上才最终使他们走出了家门,参与社区活动。 “我们前后持续花了约半年时间,才使他们逐步走出心理阴影,愿意走向社会。建立失独家庭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和心理干预制度,迫在眉睫。 ”
■现状:上海7千余户失独家庭需要关爱
张雅玉介绍,天山三村1600多户家庭中有五、六户失独。在去年底举行的一次市人大座谈会上,来自市人口计生委的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邵又娟曾透露,上海有329万户独生子女家庭,其中7245户不幸失独,占0.22%。
而张丽丽等20名代表针对失独家庭生存现状开展的专题调研则显示,上海2010年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的失独家长约3.6万人,其中大多为中老年群体。调查显示,他们收入不高,身体状况欠佳,过着留守空巢、寂寞无奈的生活。与其他正常家庭相比,他们在养老、医疗、老年照料和身后事安置方面,面临着诸多困难。
从2008年起,上海开始对失独家庭实施特别扶助政策,包括对父母每人各一次性的5000元补助和每月每人150元的扶助金。截至2011年支付帮助款8000万元,平均每年支出1800万元左右。
“目前的补助标准已经跟不上这几年的物价上涨步伐。 ”张雅玉建议,从经济、生活、精神“三管齐下”,关爱失独家庭。建专项抚恤金制度,参照上海年平均工资水平,给予一次性补助;建专项养老金制度,丧子之痛,令身心俱损,然而更长久的伤痛是养老困境;建专项医疗补助制度,失去唯一的孩子后,父母生理和心理都很脆弱,情绪长期低落,健康容易出毛病;建专门养老机构集中托养失独父母,这些老人也渴望抱团取暖;由政府牵头,建专项基金补助生活特别困难的失独家庭。
张丽丽等则明确建议:将每月扶助金提高到250—300元,调整一次性扶助金到8000元;修改《上海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办法》,提高补助标准。
事实上,上海当前对失独家庭的认定也似乎较为苛刻,根据有关规定,只有子女在16周岁前去世才算失独,为此独生子女超过16周岁死亡的父母还领不到一次性补助。该规定饱受质疑,因为独生子女超过16周岁,父母的生育能力更面临丧失的可能,却无法得到应有的扶助。金哲民等12位代表提议,扩大对失独家庭的扶助范围,取消目前的“独生子女在16周岁前去世才算失独”的年龄限定,“建议凡独生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均认定为失独家庭。 ”
■措施:
卫生局:失独老人可在社区免费体检
对于代表们的建议,近日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和市人口计生委都一一给予了答复。
市财政局表示,针对失独计划生育家庭的特别扶助,是国家统一实行的一项优惠政策,国家和本市明确规定了有关标准。其中,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中明确,全国特别扶助标准 (失独家庭)从现在的不低于100元/人/月提高到不低于135元/人/月,并自2012年1月1日起调整相关标准。上海失独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为150元/人/月,比上述全国新标准高。
该局将配合市民政局和市人口计生委等相关部门做好对失独老人群体优先入住养老院、提供社工介入服务、提供特殊关爱服务、支持和引导社会成立公益性关爱组织等工作,并对(失独)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切实保障公民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市卫生局则表示,上海将大力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机构,为失独老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上海由专业老年医疗护理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经评估需要长期入院护理的老人,提供专业医疗护理服务。规划期内,全市老年医疗护理床位将增至26000张。根据《上海市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满足条件的失独老人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体检。
目前,全市各区县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在开展家庭医生制服务,通过签约家庭医生,可以对失独老人建立连续的、密切的健康管理全过程。2012年,“舒缓疗护(临终关怀)”作为市政府实事项目在全市17个区县开展,目前各区均已确定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 “舒缓疗护 (临终关怀)”床位10张作为试点。
卫生局还将为广大市民提供心理健康干预,包括失独父母。2012年该局下发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精神疾病防治服务规范》,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心理健康咨询点,由具有资质的心理咨询师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服务。目前,各个区县正在积极加快建设社区心理咨询点。
人口计生委:拟提高失独家庭扶助标准
人口计生委则明确表示,上海正在研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拟进一步提高特别扶助标准;同时,围绕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精神慰藉,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代表的建议将作为调研的重要参考意见。
近年来,上海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建立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给予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一定数额的特别扶助金。按照本市规定,独生子女16周岁以下伤残的父母每人可申领一次性补助3000元,夫妻合计6000元;独生子女16周岁以下死亡的父母每人可申领一次性补助5000元,夫妻合计1万元。从2007年起,本市全面建立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长效扶助机制,扶助标准在国家基础上提高50%,对于独生子女伤残的父母给予每人每月扶助金120元,对于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给予每人每月扶助金150元。两项政策可以叠加享受,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父母的养老问题。
同时,本市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老年人养老和医疗保障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张雅玉所提出的建立专项医疗补助制度,有关部门将在完善本市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建设时一并考虑。目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正着手准备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工作。
(原标题:沪拟提高失独家庭特别扶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