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院疑回应曾成杰死刑前家属未见面质疑

2013年07月13日17:49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曾成杰非法集资案刑事裁定书认定的事实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曾成杰非法集资案刑事裁定书认定的事实如下:
微博截图 微博截图
曾成杰女儿称未见父亲最后一面 曾成杰女儿称未见父亲最后一面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

  案情回顾:昨日上午,长沙中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一批罪犯执行了死刑。此次被执行死刑的罪犯曾成杰,因犯集资诈骗罪,于2011年5月20日,被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1年12月2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驳回曾成杰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维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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