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铁被色狼偷拍案困扰 惯犯鞋里装摄像头

2013年07月18日07:39  新闻晨报
7月15日,香港警方抓获涉案的色狼。 7月15日,香港警方抓获涉案的色狼。

  进入夏季,地铁色狼案件激增。晨报昨天报道了一起发生在上海地铁里的色狼性骚扰案件。而在香港地区,7月以来已曝光3起港铁偷拍案,其中一起还涉及3名上海赴港的女大学生。晨报记者统计分析了今年以来香港媒体对此类案件的报道,得出此类案件的特征是:自动扶梯是“重灾区”,偷拍者无明显年龄、社会阶层的特征,年龄从10多岁到50多岁不等,除人们印象中游手好闲的无业人员外,海关关员等体面职业者居然也成为“偷拍狂”,惯犯为多。同时,香港地铁里的铁路警区特遣队成为反地铁色狼案件的主要处置力量。

  香港“地铁色狼”如何猖獗?

  惯犯累累,鞋里也装摄像头

  据香港媒体的报道,晨报记者电话了解情况:7月15日下午4时许,在香港地铁尖沙咀站大堂,一名50岁左右男子尾随3名来自上海的女大学生,趁她们乘坐扶手电梯之际,掏出手机偷拍其中一名23岁女生的裙底。3名女生当时穿低胸上衣、短裙及短裤。被女生和同行的两位友人察觉后,男子竟无惧。其实该男子的可疑行为,早被香港铁路警区特遣队的巡逻警员盯上,正跟踪监视。发现情况后,警员上前盘问,在其手机内发现了7条在不同地点拍摄的裙底不雅片段。警方以涉嫌“破坏公众体统罪”将其拘捕。记者在现场人员拍摄的一段视频中看到,这名男子穿白色T恤和米色短裤,身形高瘦,被黑袋套头由两名警员带出地铁站。该男子姓吴,称自己无业,靠综援金(即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香港社会福利制度中的一项入息补助)为生。

  另外,在香港报纸上,还出现有多起地铁色狼的案件报道。

  据香港商报报道,7月16日,一名色狼在港铁尖东站内肆无忌惮地偷拍一名貌似艺人陈法拉的女子裙底,被便衣警员当场擒获。被捕男子45岁,自称无业,声称自己是第一次作案。不过警员检查其手机时,发现内藏多达29段偷拍短片,除了3段是在港铁站所拍外,其余26段的拍摄地点遍及多个商场和街头。

  昨天,香港新报报道:香港观塘裁判法院16日裁定一起港铁偷拍案,已婚并育有2岁儿子的32岁商人杨炜伦去年11月22日及早前某日,在九龙湾站往钻石山港铁站的车厢内及香港某处偷拍女子裙底。警方在拘捕他后,在其手机中发现多达35段不雅片段。

  而据香港文汇报早前的报道,2012年5月17日,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裁定的偷拍案中,居然出现了海关关员。27岁的被告陈宝生在港铁扶手电梯处欲用iPhone偷拍女子裙底被擒。陈宝生父亲早亡,家境清贫,失业期间曾辗转便利店店员、文员,后考取保安牌照,并经勤奋努力才考上海关关员,最后因色狼行为失去工作。

  2011年,香港警察乐队也爆出丑闻,一名36岁已婚队员2010年10月在上海参与世博会“香港活动周”活动,在会场内涉嫌偷拍多名少女的裙底照,被发现后曾受到乐队上司包庇。据悉,涉嫌警员加入警队18年,正参与晋升警长面试,结果尚未公布。

  另外,偷拍手段还越发“创意无限”。据香港明报报道,今年2月25日香港一名36岁男文员穿着自行加装隐藏镜头的“偷拍凉鞋”乘地铁,两度“伸脚”偷拍少女裙底,被香港警方铁路警区特遣队拘捕。而在5月,警方还发现有一名色狼利用咖啡盒做掩护,内藏相机进行偷拍。

  港台如何惩处防范色狼?

  香港监禁1年,台湾有“色狼档案”

  香港法例并无偷拍罪,对于偷拍裙底之类案件,警方最初时会以“游荡”罪作出检控,判处相对轻微。后来上诉庭指出游荡罪较适用于风化案中的“偷窥”行为,并不适合用于偷拍裙底。后偷拍群体往往以“破坏公众体统罪”被控告。“破坏公众体统罪”最高可入狱7年,但偷拍裙底事件的判罚通常是最高监禁一年及罚款5000港元。去年9月,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发表咨询文件,建议将偷拍裙底列入《性罪行名册》。

  而香港铁路警区特遣队被称为“港铁痴汉”的克星。今年在香港发生的多起“偷拍裙底”案件均是特遣队破获。据悉,香港铁路警区负责维持港铁铁路车站及沿线的公共安全,特遣队人员除了会在各铁路车站巡逻外,也会在列车车厢内执勤。他们经常便装出击,针对非礼、偷窃和偷拍等罪行进行监测和打击。

  为应对越来越大的港铁客流量,香港警方表示未来7年将在铁路警区内分期新增约百名警力,加大便装警员巡查力度,同时也呼吁巿民提高警觉,及时举报。

  我国台湾地区的地铁(捷运),在地铁站站头或站尾一侧,月台地面上会圈出一块特殊的区域,用蓝色的字迹标出“夜间妇女候车区”。在候车区内的墙上设有紧急求救按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按下即可报警通知车站服务台的人员前往处理。这一紧急按钮同时也被安装在车站内的公共厕所内。候车区还设有紧急对讲机,功能与紧急求救按钮相似,按下“要求通话”键即可与站内安保人员取得联络。2010年,台湾地区铁路部门还规定,除女性候车区外,指定第1节车厢为女性专用车厢。

  台北地铁警察从2004年开始,就将犯过案的“地铁色狼”制作成册,列档管理。这些被列入档案的有不少是累犯,其中包括工程师甚至是高级知识分子。不管他们是否判刑,警方会熟记他们的长相,必要的时候来个“礼貌性问候”。

  [记者手记]

  色狼就是色狼,大家一起捉牢伊!

  晨报记者 徐妍斐

  “痴汉”一词起源于日本,指在公共场合进行性骚扰的色狼。上世纪70年代日本都市地铁高速发展起来,密集的人口和发达的轨交网络催生大批“地铁痴汉”,日本媒体常为此一惊一乍。时间来到21世纪,我国各大城市轨道交通迅速发展,不少女性把地铁当成日常交通工具后,忽然某天发现自己频遭传说中的“咸猪手”。自从智能手机问世后,一切就更热闹了,“痴汉”用手机拍裙底,路人用手机拍“痴汉”,然后网络曝光展开“人肉”。终于“咸猪手”也不那么安全了,即使没有当场被受害女性揭发,也有被 “秋后算账”的可能。

  在一片全民谴责声中,也有人把矛头指向被骚扰的女性:“你们的裙子为啥穿那么短? ”更有甚者扬言:“裙子短被摸也活该。”这是什么言论?联想到这两天“出名”的教授易延友所说的 “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小”,真的是让人出奇愤怒:这是什么教授?这些言论都是在给社会是非标准抹黑。我们可以让当下社会的言论多元化,但决不能变得如此没有底线和曲直。

  炎炎夏天,女孩子穿得漂亮点、清凉点有什么错呢?我突然想到了同事曾在报纸上谈过的一个有趣的词语,叫做“裙摆指数”。这是由经济学家乔治·泰勒在1926年提出的,认为经济的繁荣程度和女性的裙摆长度成反比,经济繁荣时期,女性的裙摆会越来越短。所以,我要理直气壮地指出:中国女性越穿越短,夏日里满街五颜六色的短裙和短裤,这是经济条件改善后女性时尚意识的自然觉醒,不正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几十年的最好证明吗?谁还在想着以“短裙太短”为由来为“痴汉”现象“辩解”,那他的水平也就和易延友一般了。想靠着 “语不惊人死不休”出名吧?别做梦了。

  最后,我倒是要来点批判:为什么要去泊来什么“痴汉”一词呢?似乎有点减轻罪行、粉饰丑恶的意味。色狼就是色狼,大家一起捉牢伊!

  补充一个最后,我要读一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项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港铁同样被色狼偷拍案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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