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瓜农之死”湖南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而昨日邹红卫被曝出还有一职——临武县法院副院长,“城管党组副书记”只是其挂职。记者核实法院官网的确显示了一位名为邹红卫的副院长。两个邹红卫是否同为一人?“瓜农之死”的问责是否有水分?
两个“邹红卫”是否同为一人?
据了解,7月20日上午,针对临武瓜农邓正加死亡案件,当地警方以涉嫌伤害罪,对6名涉事城管实施刑事拘留,送郴州市看守所羁押。下午,临武县启动问责机制,免去胡郴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同时免去分管执法三大队的局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职务,并继续接受调查。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被免去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一职的邹红卫还有另一职务——临武县法院院长。
为此,记者登录临武县人民法院的网站进行核实,在“临武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页面显示,党组成员、副院长——邹红卫,工作职责为分管行政庭、国家赔偿、计生非诉执行、本院计划生育等工作。该页面的发布时间为今年5月份。
网友质疑“副书记”被免还有“副院长”
在“临武瓜农事件中,被免城管官员为法院副院长”的消息一出,便有网友提出疑问:“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邹红卫与“临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邹卫红是否为同一个人?“副书记”和“副院长”何为挂职何为实职?免去“副书记”一职还有“副院长”,是不是只是免去了空头衔而已?
随后,记者致电临武县人民法院,但未得到回应。据人民网记者称,致电该院询问时,其工作人员未置可否,称“不方便接受采访”挂断电话。而该县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需要核实情况”,截至发稿时,人民网记者也未得到对方回复。
“副书记”只是挂职?
有媒体询问知情人士称,为了提高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指导各执法单位依法执法,临武县将该县公安局、法院等部分政法单位领导,分别在相关行政执法单位挂个领导职务,指导执法。而身为县法院副院长的邹红卫被派到了县城管行政执法局,挂了个“党组副书记”职务。
而临武县人民法院网站显示,7月9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邹红卫带领行政庭5名资深法官到街头开展《国家赔偿》宣传活动,并向过往群众分发宣传资料,答疑解惑。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有网友说,“若邹卫红其实是法院副院长,在城管局是挂职,免除挂职,本职还在,这处分的水分就很大”。湖北黄石的网友“王涛1981a”说:“既然是挂职,出事情由他负全责,在职的怎么办?没责任?”文/实习生 白帆
(原标题:“瓜农之死”被免城管 被曝是县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