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叔”承认犯罪 称自己年老请求轻判

2013年07月26日11:53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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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彬受审现场 陈启任 摄 蔡彬受审现场 陈启任 摄
庭审中。 陈启任 摄 庭审中。 陈启任 摄

  中新网广州7月26日电 (奚婉婷)广州海珠区法院26日公开审理了原广州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涉嫌受贿案。蔡彬曾被网友举报坐拥20余处房产,因而被戏称为“房叔”。

  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1993年至2012年,蔡彬先后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副局长、广州城管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和政委,期间蔡彬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275万元人民币。其中,蔡彬与朋友合伙经营汽车修配厂、时装店时,收受陈某和刘某贿赂款126万元人民币,及蔡某贿送的92万元人民币;蔡彬违规划分土地给陈某等人建停车场,收受贿赂款29万元人民币;蔡彬在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副局长时,主管交警业务,其帮助朋友在车辆违章超载罚款方面减轻处罚,因此收受蔡某贿赂8万元人民币,同时蔡彬违规将汽车修配厂提供给陈某经营,收取贿赂20万元人民币。

  根据法院公告,蔡彬涉嫌受贿案26日9时开庭,庭审现场坐满了前来旁听的媒体。庭审中,蔡彬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蔡彬称,自己与朋友合伙经商获取盈利,所赚钱财主要用于购买房产,他还表示,自己案发后自觉认罪,配合检查,且自身年老多病,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26日的庭审时间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据了解,蔡彬已退回赃款。法院表示该案将择期宣判。

  2012年10月8日,有匿名举报者在网络贴出一份“广州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及其家庭成员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该“证明”显示,蔡彬及其家庭成员共有21套房产,总面积为7203.33平方米,该举报者还提供了广州市房管部门制作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番禺区纪委随后介入调查。

  2012年10月22日,广州市纪委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称,蔡彬已被免职并采取双规措施。据广州纪委介绍,初步查明“房叔”蔡彬在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副局长、番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政委期间,收受他人贿赂,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经商开办企业等重大违纪问题。另经查明,蔡彬共有22套房子,而非网传的21套。(完)

(原标题:广州“房叔”蔡彬涉嫌受贿受审 坐拥20余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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