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7名医生因司法鉴定受贿和收取回扣被诉

2013年07月31日20:40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7月31日电 (记者冰、高顺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第六医院7名医生在进行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过程中,收受被鉴定人家属的好处费为被鉴定人谋取利益,并在诊疗过程中收取多名医药代表的高额医药回扣共200多万元,近日这7名医生因受贿罪被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包头市第六医院(包头市精神卫生中心)是内蒙古地区规模较大的市级精神病专科医院。2005年经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批准,正式成立了包头市第六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由该医院精神科专家组成,是包头市唯一一家具有法医精神病鉴定资格的专业鉴定机构。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冬季,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包头市第六医院司法鉴定所对王首达有无刑事责任能力进行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被鉴定人王首达的亲属通过他人找到包头市第六医院临床二科主任党仁等鉴定人,要求对王首达给予关照。于是,包头市第六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了被鉴定人王首达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结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该鉴定结论对王首达从轻处罚。之后,该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党仁、张珍、宋培义、陈富仁、李丽琴等收受被鉴定人亲属所送感谢费每人5000元。

  2012年7月,包头市东河区公安分局委托包头市第六医院司法鉴定所,对犯罪嫌疑人刘智亚有无刑事责任能力进行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该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李丽琴、党仁在收取被鉴定人家属1.3万元之后,刘智亚被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依据此结论对刘智亚涉嫌放火罪一案作出撤案的决定。

  检察机关共查处上述类似案件共5起,由于该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在精神病鉴定过程中收取被鉴定人家属好处费,帮助被鉴定人免除或减轻刑事处罚,成为党仁等5名医生的一项“稳定收入”。

  检察机关还指控,包头市第六医院医生党仁、王晶、李丽琴、陈富仁、张灵娥、宋培义在诊疗活动中,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收受多名医药代表药品回扣共200多万元,其中党仁收受回扣71万元,上述六名医生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江苏省恩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地区销售代表王勇,从2008以来,在给包头市第六医院推销药品过程中,按照医生所推销药品处方量的多少,共给付医生医药回扣24万多元,王勇因涉嫌行贿罪也被检方公诉。

(原标题:包头7名医生因精神病司法鉴定受贿和收取高额医药回扣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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