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孤儿因赔偿从原告变被告

2013年08月01日06:59  深圳晚报
六岁孤儿因赔偿从原告变被告

小雨爷爷说,这么小的孩子当原告又当被告,他们也心痛,但实在是想在有生之年,给这个可怜的孩子争取到赔偿,让他今后的生活多一重保障。

   深圳晚报记者 赵东眉 通讯员 晓马 旭辉 文/图

   4年前,一对年轻的夫妇被害,只有两岁的小雨(化名)成了一名孤儿。为了给父母讨回公道,他作为原告将凶手告上法庭,让凶手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时隔4年,这个可怜的孩子又被父母遇害时一同受伤的六旬保姆告上了法庭,讨要20多万元赔偿。7月30日上午,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该案没有当庭宣判。不谙世事的小雨并不知道自己所承担的一切,更看不懂为他的事情奔波的大人们所付出的辛苦。深圳市法律援助处一直关注和帮扶着这个命运多舛的孩子,希望能让他的童年多一些阳光。

   1 两岁时父母被杀成孤儿

   2009年7月19日凌晨,罗湖区莲塘畔山花园14栋108房发生血案。小雨的父母被杀身亡,姥姥被打晕,老保姆黄阿姨被捅伤。两岁的小雨被惊慌失措的姥姥锁在一间房内才幸免于难。

   案发前,凶手陈某与小雨父亲合伙开公司,因没有会计人员,公司账目不清,引发经济纠纷,陈某便对小雨父母产生报复心理。

   2010年12月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死亡丧葬费等170万元。

   凶手陈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对被害人家属的赔偿却基本落空。因父母遇害时,陈某在小雨家中作案长达3个小时,其间保姆黄阿姨两次逃出住所呼救,但均被陈某抓回,小雨以管理处有重大过失将管理处告上法庭。

   2 状告物业公司一审败诉

   深圳市法律援助处指派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夏学义律师,为包括小雨在内的5人提供援助,将畔山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深圳市名磊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名磊公司)告上法庭。

   起诉状称,凶犯陈某的整个犯罪过程持续长达几个小时,而名磊公司竟然视而不见。凶案发生时,受害人所雇保姆黄阿姨在被凶犯刺伤后,曾两次冒死跑到小区的停车场和羽毛球场大声呼救,时间长达半个多小时之久,但没有一个保安人员前来搭救;凶犯杀害了女主人后不甘心,仍在受害人家中等待男主人回来并对其痛下杀手。名磊公司安保工作存在严重失职,门卫形同虚设,晚上无保安巡逻,小区内无监控系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被告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全面、认真地履行物业服务义务,存在严重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包括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交通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的人身损害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96.5万元。

   罗湖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犯罪行为的发生是陈某精心策划的结果,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难以要求被告进行有效识别、有效防范或者制止;同时,对犯罪分子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应由犯罪分子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被告不因与受害人之间存在物业管理服务关系而当然承担民事责任。3月8日,该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由原告负担本案受理费10328元。

   2013年4月11日,受小雨等5人的委托,夏学义律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该院依法予以改判,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此案尚未开庭审理。

   3 被花甲保姆告上法庭索赔

   7月24日,小雨向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再次递交《申请书》,请求该处继续委派夏学义律师对其进行援助,为其代理另一宗民事诉讼案。不过,这次小雨的身份由“原告”变成了“被告”——当初的“保姆奶奶”黄阿姨将当年亲手带过的小孩子告上了法庭。

   黄阿姨,今年63岁,案发前是小雨家的全日制保姆。黄阿姨在起诉状中称,4年前被凶手砍伤,随后她被送往深圳市人民医院治疗,住院14天转回湖南老家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24787.06元。经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她已构成八级伤残。她请求法院判决,由小雨支付其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228417.22元。

   7月30日上午,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夏学义律师在答辩中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小雨并非黄阿姨雇主,只是雇主的法定继承人,是整个雇佣活动中的受益人。二是本案只将小雨作为被告,却遗漏小雨的其他亲属,程序不合法。三是雇主小雨父母已无遗产可以赔偿被告。小雨父母遇害至今已有4年多,两人的遗产已全被用来偿还当年买房办公司的债务,小雨的爷爷甚至把自家的房子卖掉了为儿子还债。如今,小雨和爷爷奶奶连栖身之所都没有了。“7·19”特大凶杀案给小雨及亲属带来无尽的伤痛至今未能抚平。

   4 如获物业赔偿将赔偿保姆

   夏学义律师在答辩书表示,小雨如有得到名磊物业的相应赔偿,愿意给予黄阿姨依法应得的费用。

   夏学义律师称,小雨一家与黄阿姨诉名磊公司的案件虽然是另案处理,但造成小雨一家和黄阿姨如今的悲惨后果,除了凶手外,名磊公司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解决黄阿姨的伤残赔偿问题,于法于理都必须由名磊物业来承担。如果不判决存在有严重过错的名磊公司给予黄阿姨赔偿,而让已无财产可赔的小雨来担负,只会将两被害人推向更深的深渊。

   夏学义律师还向记者表达了他的担忧。“我觉得深圳现在面临着一个非常现实的社会问题”,小区业主每个月分文不少地向物业公司缴纳管理费,安全得到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财产不受侵犯是业主最低的要求。“按罗湖法院一审的逻辑,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只要是精心策划的、突发的、不可预见的,物业管理公司是不承担责任的。试问,哪一单犯罪又不是精心策划的、突发的、不可预见的呢?物业公司在小区设立门卫、保安有何意义?” 夏学义呼吁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对这一社会问题引起足够重视。

   相关新闻

   祖父母:

   小雨常常从梦中 哭着醒来要妈妈

   深圳晚报讯 (记者 赵东眉 通讯员 晓马 旭辉) 昨天下午,记者与小雨的爷爷取得了联系,得知目前小雨已回到湖南外公外婆家准备秋天读书的事。小雨父母遇害后,一直在湖南老家由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抚养。父母的遭遇对孩子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小雨爷爷说,今年6岁的小雨性格特别内向,不像别的小孩那样天真活泼,总是心事重重的。在白天,他很少和大人们哭闹着要爸爸妈妈,但常常在晚上从梦中大哭着醒来喊着要妈妈。每当发生这样的事情,小雨的爷爷奶奶总是在哄孩子睡着后躲在房间痛哭。

   小雨的户口在深圳,但在深圳生活的其他亲属无法保证小雨今后的生活和教育费用,便一直不敢把小雨接回深圳生活。小雨爷爷说,让这么小的孩子当原告又成被告,他们也很心痛,但4位老人实在是想在有生之年,给这个可怜的孩子争取到赔偿,使他今后的生活多一重保障。他们特别希望小雨能回深圳生活,能像所有深圳孩子一样,享受到特区的阳光过快乐的生活。

   市法援处:

   将继续为小雨提供法律援助

   深圳晚报讯 (记者 赵东眉 通讯员 晓马 旭辉) 昨日,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处长曹伟杰表示,该处将继续为孤儿小雨提供法律援助。曹伟杰说,在小雨蹒跚学步的时候,父母惨死在凶犯的刀下,当小雨的爷爷来到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时,我们指派了最好的刑事援助办案律师为小雨提供法律支持。4年后,原保姆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给予身体伤害赔偿,小雨从“原告”又成了“被告”。当爷爷带着6岁的小雨再次递交申请时,距开庭时间不足一周,我们开辟了“绿色通道”,一方面安排工作人员为祖孙俩整理、代写申请和应诉材料,另一方面寻找最合适的办案律师在最短的时间内与小雨祖孙见面,并做好开庭准备。

   “法律援助工作决定了我们每天都要和最困难、最基层的群体面对面,倾听他们遭遇的各种困难。带着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怀着关爱弱势群众的满腔热情,‘一切为了群众,为了群众的一切’对我们来说不只是写在案头,更是深深根植在每一位工作人员心灵深处。” 曹伟杰说。

  (原标题:六岁孤儿因赔偿从原告变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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