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新生儿被拐卖 院方责任不容忽视

2013年08月04日03:00  南方都市报

  新生儿被妇幼保健院医生拐卖,这是近来发生在陕西富平的骇人事件,最新的报道显示,此事在当地并非孤例,迄今为止已有7个家庭遭遇类似悲剧,而此次事件中,犯罪嫌疑人竟然是在刑期中再次作案。显然,解读此事件不能局限于医患矛盾的视角,光靠强调医德不足以避免类似事件。

  如此丧尽天良的行为何以发生在医院?是妇科医生的工作普遍存在作案便利,还是这家医院情况特殊,长期存在管理方面的疏漏,为妇科医生提供了方便之门?当前舆论批评多指向协同作案的医生,而缺乏对院方责任的审视。观察事件的诸多细节,不难发现院方其实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早期的体检报告显示产妇感染梅毒,而后来经过县医院体检却没有梅毒,如此重要的检测,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所必须质疑的是,此前显示梅毒的检测结果是如何出现的?是妇科医生一手操弄的结果还是有其他医务人员的配合?家属注意到当初的检测报告中,“梅毒”两个字是机打的,但后面的数据却是用圆珠笔填上去的。有人据此批评家属草率签字,必须指出的是,普通民众并不熟悉医院在此环节的操作规则,做出签字的决定不仅因为妇科医生三番五次的劝说,还因为的确有检查报告做支撑。家属的最终决定是以对整个院方的信任为前提,而从目前看,体检结果显然被个别人左右,如果存在体检报告禁止人为涂改的技术要求,那么院方在流程管理上是否对此有防范?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妇科医生竟以孩子已被埋掉为由搪塞家属的质疑。埋掉婴儿这样的处理方式,纯粹是忽悠家属,还是的确有所依据,以往处理类似情况是否也如此?若的确是埋掉,显然这项工作不能简单交给医生处理,院方对此是否有工作规范?若处理方式并非如此草率,那院方在此事件的责任显然更大,既然类似现象并非孤例,婴儿被以感染病毒为由要求处理掉,而事实上却被拐卖,按理院方应该察觉到,毕竟在现实流程中,极有可能并没有经过处理婴儿这一环节。

  另外一种可能是,协同作案的妇科医生在不同场合给出了不同的答案,对家属声称婴儿已被处理,对院方则表示婴儿正常出生。以上的种种设想,从不同角度考虑权衡各方责任,但均可从中看出院方管理的疏漏,谴责医生确有必要,接下来司法机关在追责过程也定不会忽视,但单纯聚焦医生低下的道德水准和个人的恶劣行为,可能忽视了其他主体的责任。当事人既忽悠了家属,又能应付院方,偷梁换柱的能力非同一般,恐怕非个人能力所能及,犯罪链条有待挖掘。当前公安部门正展开侦查,婴儿的去向尚不清楚,接下来一方面应追寻婴儿,另外此类犯罪中院方的责任,亦应受到重视。

  (原标题:[短评]新生儿被拐卖 院方责任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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