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晓蓉)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国有存量和闲置土地专项清理行动,计划2013年全省盘活利用存量土地10万亩以上。据悉,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满两年的将被依法无偿收回。
“三类土地”属清理范围
此次整治,各市、县所辖区域内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和供而未用“三类土地”都属于清理范围。将逐宗进行清理。7月15日至10月1日,各地开展自查清理;10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将对自查清理中发现属“三类土地”的宗地,通过逐宗踏勘,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特别是对社会和群众反映大的突出问题须严肃查处;明年1月1日至2月底将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明年3月1日至6月25日,省国土厅将集中开展组织验收。未能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的将被通报批评、工作走了过场的得要补课。
已征超一年未供 进行清理
省国土厅要求除了对应征收和能征收的土地尽快征地外,因特殊情况难以征收的土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不突破批准的建设用地总面积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的前提下,由市、县提出该土地农用地转用指标调剂使用意见,报省厅并征得西安督察局同意后办理。
已征土地因项目规划调整影响供地的,须尽快落实规划调整,提高供地效率。对项目未落实的土地,要尽快确定新的项目,加快盘活利用。已征土地超过一年未供的,要进行清理,重点督办。
企业闲置土地 向社会公布
截至6月底,我省还有21万亩土地批而未用,造成了很大的浪费。为此,我省将建立闲置土地举报制度,让媒体、市民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将设立举报电话。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满两年的将被依法无偿收回,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无偿收回的,可根据情况探索采取按土地取得成本有偿办法予以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将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等途径及时处置;对土地闲置满一年的,将收取土地闲置费。
省国土厅要求,要将企业闲置土地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在其闲置土地未盘活前,不得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活动,国土部门不受理新增用地项目落户申请。
如果是因为规划条件变化或法院查封等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须及时报告同级政府,由政府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可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土地等办法尽快解决。
西安将集中清理闲置土地
年底前完成清理
本报讯(记者付亚娟)年底前,西安市将对“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处置。昨日上午,西安市市长董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改进和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即将启动的对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工作,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支撑经济社会发展非常必要。西安将在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突出对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加强土地调控。市国土局和各区县、各开发区将立即着手开展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按照“谁管辖、谁受益、谁处置”的原则,市区联动,逐批次、逐宗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清理处置任务。
(原标题:自身原因致土地闲置两年将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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